政策改革

扬州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消息

2015扬州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消息,我国首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今起正式实施,条例最大的亮点是破除事业单位人员终身制,并逐步参加社会保险等规定。记者了解到,扬州市已着力开始破除事业单位人员终身制,以及部分事业单位已缴纳社会保险。

亮点一

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

扬州共设置8.44万个岗位

【条例】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条例规定,事业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解读】

记者了解到,扬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在《扬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基础上,我市又制定了《扬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省和相关行业指导意见核准岗位总量,确定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依照“按事设岗、因地制宜、精简效能、结构合理”的要求进行核准审批。目前,全市2362个事业单位(不含参照管理等单位)已全部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共设置8.44万个岗位,岗位设置核准备案率达100%,全市岗位管理制度已全面建立。

亮点二

事业单位全面打破终身制

扬州聘用岗位总数6.7万余个

【条例】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解读】

条例亮点之一就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据了解,扬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实现全覆盖。继出台《扬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指导意见》后,我市又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明确聘用合同签订范围对象、政策依据和形式以及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目前已推行聘用制度单位达到100%,聘用岗位总数6.7万余个,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应签尽签,实现了聘用合同的全覆盖。

亮点三

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公开招聘

扬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四统一”

【条例】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解读】

记者了解到,我市早在2002年就出台了《扬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并在进行进一步优化实施“四统一”制度,即统一核准公开招聘方案,各县(市、区)招聘方案统一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核准;统一公开招聘时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每年组织实施时间相对统一;统一委托省提供命题等考试服务;统一推进评委交流制度。

亮点四

事业单位人员依法参加社保

扬州部分事业单位已缴纳

【条例】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解读】

关于养老保险,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已开始缴纳社会保险。我市于1月出台了改革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新政策,缴费比例由原来的浮动比例改为固定比例,统一按30%比例征缴;并且还推行离退休金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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