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海南省召开农业系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解读报告会

为了深入学习解读我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相关文件精神,更好的指导和支持全省农业系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7月4日上午,省农业厅联合省编委办在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4楼会议室举行全省农业系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解读会,省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副主任赖泳文作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的解读,农业厅副巡视员、人事处处长黄起健,省编委办事业编制处处长李宏亮出席会议,省农业厅人事处副处长徐腾主持会议。

赖泳文副主任解读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海南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概述,事业单位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事业单位分类的原则要求、类别划分、类别认定,组织实施、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路径等。报告内容丰富,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强,对推进全省农业系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上,黄起健副巡视员就全省农业系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三点意见。一、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分为清理规范、划分类别、专项改革三个阶段,目前已经进入划分类别阶段,划分类别则直接影响下步专项改革的取向,是专项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二、明确“三个文件一个会议”的主要精神,贯彻执行“三个文件一个会议”精神,重点在于明确改革总要求的16个字:“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着力解决市县农业系统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三、全力支持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找准法律和政策依据和明确指向,正确把握事业单位划分类别与专项改革的关系,为下步专项改革打下基础;在专项改革中市县农业系统各单位与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放下架子,搞好服务,共同营造各方理解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系统事业单位负责人,含事业编制的行政单位负责人,各市、县、自治县编办负责人、农业厅厅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近20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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