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依法治国决定全文发布 公职人员就职时需向宪法宣誓

公职人员就职时需向宪法宣誓 市县执法队伍种类将减少

新华社28日受权全文播发《*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所作的《关于〈*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决定约1.7万字,分七部分:坚持走道路,法治体系;完善以宪法的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摘录如下:

1 总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确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法治体系,建设。

实现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2 以宪法

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公职人员就职时向宪法宣誓

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明确立法权力边界

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法律草案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

健全以公平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

编纂民法典

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

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3 依法行政

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

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

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4 公正司法

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通报制度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

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的法律制度

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

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5 法治社会建设

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6 法治队伍建设

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工作的人选到领导岗位

抓住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

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7 加强改进党的领导

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

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政法委员会必须长期坚持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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