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劳教制度废止最新消息 被劳教会不会留案底 中国劳教制度正式废

刚刚过去的被称为新时期中国历史的“法治元年”,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本轮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在中央政法会议召开满一年之际,新京报推出系列报道,回溯过去一年政法改革在后劳教时代、司法改革、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改革新举措和新思路。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施行了近60年、广受争议的劳教制度终于画上句号。其后,全国350余个劳教场所全部摘牌转型。

制度变革带来的是机构人事的“转型”,劳教所大多转变为戒毒局、轻刑犯监狱以及教育矫治局;原工作人员也面临分流和适应新工作的“挑战”。目前,各地区正在着手解决劳教制度废止后的人员分流、场所再利用、机构重设等一系列问题。

机构转型

转为教育矫治局北京“一步到位”

安徽、上海等绝大多数省市调整为戒毒局;山东等地转为轻刑犯监狱。

1月15日14时许,北京市大兴区天堂河强制隔离戒毒所对面,一处占地约200多亩的未挂牌场所,被铁丝网层层包围。大门口的告示牌上,被抹去的红色字体依稀可以看出“劳教所警戒区”字样。门岗工作人员证实,此处正是原来的天堂河劳教所,“现在里面早就没人了。”他说。

废止劳教制度后,绝大多数省区市都将原来的劳教局调整为戒毒局。去年11月5日,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回应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后续工作时,也表示:“司法部和各省司法行政机关已经转变工作职能,设立了戒毒管理局,全国绝大多数的劳教场所已转为强制隔离戒毒所。”

安徽全省8个劳教场所全部加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向戒毒管理全面转型。上海市吴淞路333号,原挂有上海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上海市戒毒管理局两块牌子,目前只剩下上海市戒毒管理局一块牌子。

有的省份则将劳教所转为轻刑犯监狱,山东将该省第一女子劳教所等6所劳教所,转为轻刑犯监狱。

将劳教局调整为教育矫治局的,仅有北京等少数地区。北京市劳教系统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早在去年5月6日,北京市政府就正式发文,决定将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调整为北京市教育矫治局,为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由市司法局管理。

上述“更名”文件下发前后,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下辖的7处劳教所,有的转为监狱,如原来的团河劳教所,现在已是“北京市监狱团河二监区”;有的转为强制隔离戒毒所,如天堂河劳教所预计会并入天堂河强制隔离戒毒所。

由于“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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