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持居住证人可享受6项服务7项便利

《居住证暂行条例》下月起施行 持证人享6项服务7项便利

前天,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居住证暂行条例》。按照条例规定,生效的时间是1月1日起施行。听起来,好像挺遥远,其实也就是下个月1号,算算也就半个月了。

居住证制度关乎亿万流动人口的切身利益。相关数据显示,当下中国的流动人口达2.53亿人,这一数字在2020年将接近3亿。相当于两个日本、3个德国或4个英国的人口。这部分常住人口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难以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和生活面临诸多问题。居住证条例的推出如何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居住证又怎样与落户政策对接?

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共23条。条例中明确,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就业、住所、连续就读三项条件之一的,就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身份证,申领居住证。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张翼表示,居住证政策的亮点之一,是明确阐述了居住证的权益。

张翼说,明确把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基本公共服务的权益放在里面,还要把提供的便利服务,也要附着于居住证之上。在全国范围内的执行,能够比较有力促进得居住证和身份证、户口本之间权益的接近。

具体而言,条例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七项便利。

此外,《条例》规定了持有居住证和落户的衔接通道,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其中,对于城镇和城区人口5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居住证持有人只要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就可以落户。张翼表示,这一政策将使得在小城镇流动人口的子女教育问题迎刃而解。

张翼指出,如果在城市人口压力不大的地方,环境承载力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比较迅速地从积分的过程转变为现实。现在不管是城镇还是小城市,如果流动人口携带的子女在当地生活的话,在义务教育方面,流入地的政府应该承担起所应该的责任。

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朱启臻同样认为,方便流动人口在城镇和小城市落户,将有力地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他详细分析,如果我们鼓励农民工在家乡那里的中小城镇实现就业,就容易融入这个城镇,全家可以一起迁入到城市,门槛比较低,融入城市的成本也比较低,这样也有利于中部地区或者中小城市的发展。

对于北京、上海、广州这类特大型城市,居住证和落户制度如何衔接?《条例》中明确,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此前,上海、广州等地已经根据落户申请者年龄、学历、工作领域等进行了积分落实的试点。

广州积分入户专家余梁介绍,通常在广州的积分要达到基础条件的60分,还要有稳定的就业,参加社保的年限要在四年以上,这些是基本条件。达到这些条件可以进入排名。广州目前每年都是三千个指标,只要能够进入到三千个指标里面去,就可以入户。

张翼认为,对于流动人口而言,居住证制度在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方面将发挥作用,但是由于户籍、观念上的原因,全国居住证政策所释放的政策红利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张翼提到,进入城市之后,居住证政策在就业方面提供了信息的帮助,但是劳动力市场之上的一些变化,比如对流动人口的一些年龄歧视、户籍歧视短期内不能消除,所以在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政策的利好是逐渐释放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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