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华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最新消息

  华安县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数据采集和确认工作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近日,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华安县人社局开展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员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数据采集和确认工作。数据采集和确认对象为:

一是1994年6月起,县乡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二是2009年5月起,暂停缴交个人2%养老保险费的县乡机关公务员及全民固定工、集体工、县直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干部、全民固定工、集体工;

三是按照事业保险制度参保的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工作人员。

这些人员在试点期间(1994.06-2014.09)可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缴费本金,一并全额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数据的采集和确认,保障相关衔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了每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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