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经市政府同意,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梅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我市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的补贴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其中营运黄标车根据车辆登记年度和车型确定补贴标准,最高可补24000元/辆,非营运黄标车确定补贴标准为5000元/辆。随着全国各省加快提倡黄标车与报废车提前淘汰方案的加快,梅州市再次提高报废补贴,为黄标车与报废车升温加码。
申报条件
记者了解到,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提前报废,符合下列5种条件的可给予补贴:
1、有具体使用年限的车辆,车辆报废时间必须比《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2012年第12号令)规定的车辆强制报废时间提前一年以上;
2、对于营运黄标车,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
3、报废车辆须在具有正规回收资质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必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拆解报废;非营运黄标车和2006年1月1日之后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必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拆解报废;
4、报废车辆须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注销;
5、不属于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的任何一种。
记者了解到,《方案》还规定,属于淘汰补贴范围内的黄标车需于1月1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所有人应为本市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非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车辆应保持完整性,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的方可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
此次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按营运黄标车和非营运黄标车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
办理流程
《方案》中规定,车主申报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需分别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和市环保局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车主填写《梅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后,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等资料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车辆登记注销手续;再持公安交警部门已核定的《梅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复印件,其中营运黄标车的还需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到市环保局服务窗口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车主,申请表格可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也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或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