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陕西省土地确权政策最新

一、陕西省土地确权最新消息:

陕西省农业厅获悉,“十二五”期间,陕西省所有涉农县乡及98.8%的村民小组都开展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测绘影像资料全部提供到位,市级信息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并投入运行,县级确权登记颁证软件全部安装到位,并已完成了93.2%的农户调查、93%的耕地调查,74.9%的村民小组完成了二轮公示,向186.7万农户颁发了土地经营权证书,基本完成了确权登记工作总量的80%以上。

按照中省要求,5月,省农业厅开始对陕西省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用耕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当年,西安、延安、铜川、杨凌示范区整市(区)推进此项工作,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商洛、榆林每市确定三分之一的县(市、区)整县推进,以上范围以外的县(市、区)则选择三分之一的乡镇整镇推进。

二、陕西省土地确权政策解读:

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将农户承包数据和资料实现信息化管理,为农民“定地”、使土地“定权”、让农民“定心”,不但打消了农民流转土地归属纠纷的担忧,还给农民开辟了一条扩大再生产获得资金支持的渠道。在高陵县湾子乡大夫雷村,村民雷亚荣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抵押贷款8万元发展大棚作物和跑运输,家庭收入翻了一番。

据悉,下一个五年,陕西省农村改革的重点将逐步转向农村产权交易和集体资产管理,积极开展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争取3?5年内在全省构建以县(市、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重点,以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为补充,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目标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确权、赋权、活权,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收益。启动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系统,探索建立农村资产资源价值评估机构,为抵押贷款提供依据。

三、农村土地确权问题解答: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应当遵循哪些规定?

答: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要做到“两不变、三严禁、四不登记”的规定。

“两不变”,即: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合同起止年限不变;

“三严禁”,即: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严禁借机乱收费、严禁弄虚作假;

“四不登记”,即:权属不清的不登记、集中矛盾不解决的不登记、没有开展家庭承包的不登记、改变土地用途的不登记。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内容是:

(一)摸清农村土地面积底数。以社为单位开展农村土地面积的摸底和清查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和实际测量摸清本村(社)的农村土地面积,并将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地类、权属清查落实到农户或其他承包方;

(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以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依据清查核实的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农村土地承包底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相关文件档案,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准确、齐全、完整,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经常化的承包地地籍信息;

(三)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依法对承包地被征用、占用面积发生变化的,因分户、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经营权转让、互换,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实施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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