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滨州市黄标车淘汰报废补贴政策,滨州市黄标车限行区域

仅供参考,滨州对提前淘汰黄标车的车主进行资金补贴,规定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已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此后不再补贴。

具体补贴需要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补贴标准最高的重型载货车、大型在客车为1.8万元/辆,补贴标准最低的微型载货车、微型载客车0.2万元/辆。为鼓励早淘汰、快淘汰,第三时段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第四时段按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目前,已进入了第三个时段,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到明年起将降低至80%。

黄标车的淘汰补贴范围主要是在滨州市注册登记且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后的黄标车,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均给予相应补贴,不包括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

补贴资金申请细则如下:

1、车主登录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网址:58.56.98.111),先注册用户名,然后进入申请窗口按要求录入黄标车车辆信息,经确认信息录入正确后提交。

2、车主信息提交成功后,携带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环保检测合格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车辆所属区县环保部门审核。

3、经环保部门审核确认车辆属黄标车后,车主携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牌、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将车辆交到滨州鲁物废车拆解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经回收公司初步确认车辆资料后,给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待各项信息审核通过后,车主携带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回收证明第思而学教育原件到所属区县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兑付。注:车主如果录入信息有困难,可以委托滨州鲁物废车拆解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地址:滨城区渤海十五路北首北外环路路口北侧,电话:3409850、3409681)或所属区县环保部门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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