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贵州省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贵州省棚户区改造政策深深影响贵阳、清镇、六盘水、遵义、赤水、仁怀、安顺、都匀、福泉、兴义、凯里、铜仁、毕节等市县棚户区居民,据最新消息显示:贵州省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集中开工。

据报道,2015年12月16日,贵州省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安顺市西秀区举行,标志着贵州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启动,全省各市(州)、贵安新区同时开工9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共7.16万户,预计总投资约255亿元。

据了解,从今年4月开始,贵州省即着手棚户区改造项目库建设,提前启动房屋征收(改造)前期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工15.27万户,占年度改造任务的35.5%,为明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打下良好基础。

2015年10月,贵州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率先在全国出台省级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政策措施。目前,该省2015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已全部实施。其中,货币化安置10.5万户,消化存量商品房3.67万套,超过300万平方米,占应征收26.94万户的比例为39%;实施城镇危旧房改造8万户;争取国家各类补助资金176.25亿元,资金总量全国第一,占全国总量2180亿元的8.08%,较同比增长16.26%。另外,争取到国家棚户区改造专项建设债券基金75.29亿元,资金总量居全国前列。

自2010年以来,贵州省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76.38万户,有效改善200多万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成效显著。2015年全省棚户区改造34.94万户为历年最高,是的2.24倍。,贵州省将实施棚户区改造43万户,较2015年增长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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