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度东阳市出台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东政办发〔2016〕145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各政务信息直报点: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6月22日

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当前政务信息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及省、金华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各政务信息直报点,垂直管理部门和金融部门等。

二、考核内容

(一)信息工作网络建设情况;

(二)信息报送情况;

(三)报送信息被国办、省府办、金华市府办和本办采用情况;

(四)报送信息被领导批示及批示反馈情况;

(五)紧急信息或其它要求报送的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误报情况。

三、任务指标

分设四档任务指标:

(一)达标分为80分的单位

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国土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建管局、旅游局、国税局、横店影视文化管委会

(二)达标分为60分的单位

农办、科技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水务局、行政执法局、商务局、文化局、卫计局、安监局、粮食局、招商局、经济开发区、吴宁街道、南市街道、白云街道、江北街道、城东街道、六石街道、横店镇、南马镇、巍山镇

(三)达标分为40分的单位

规划局、金融办、公共资源交管办、行政服务中心、东白山管委办、总部中心办、东阳日报社、广电台、人行、歌山镇、千祥镇、湖溪镇、画水镇、虎鹿镇、东阳江镇、马宅镇、佐村镇、三单乡

(四)达标分为20分的单位

史志办、审计局、外事办、体育局、供销总社、档案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办、烟草局、气象局、供电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银监办、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农商银行、农发行、金华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稠州银行、浙商银行、中信银行、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四、计分方法

(一)信息工作网络健全,有明确的分管信息工作领导、专职(或兼职)信息员,信息网络畅通,信息约稿都能按规定及时上报的,具备参评先进资格。

(二)来稿不计分,被上报的简讯每条计2分、综合信息酌情加分;被市本级普刊采用,每条计10分,本级专报采用的每条计20分,市本级《工作交流》采用的每条计20分。来稿被金华市府办《每日要讯》采用的每条计20分,《专报信息》、《工作交流》采用的每条计40分。来稿被省府办《昨日要情》、《上报国办信息》采用的每条计40分,《专报信息》采用每条计80分,《政务工作交流》采用的每条计100分。被国办采用的每条计200分以上。

(三)被东阳市领导和金华市领导批示的信息按原采用分值加倍记分;被省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200分;被国办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400分。

(四)每条信息不同层级采用可以累计计分。

(五)各单位选派信息工作人员到市府办政务信息科顶岗培训的,按表现每单位每月加15-30分。

(六)由于瞒报、漏报、迟报或误报重要信息,造成工作被动、受领导批评的,根据实际情况每发生一起酌情扣除责任单位10-50分;情节严重的,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七)信息约稿未能及时完成的,酌情一次扣10-30分;对不按要求参加信息例会、培训及其他相关活动的,每人每次扣10分。

(八)各级领导在信息上批示须反馈的,在7个工作日内未作出反馈的,每次扣20分。

五、其它

(一)以《东阳政务信息》【增刊】形式每季通报一次政务信息采用情况。

(二)信息稿酬按年度用稿得分计发。

(三)根据全年采用得分情况,评选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信息员、先进信息员和政务信息工作组织领导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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