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关于高中教师招聘办法有哪些呢

教师的招聘是有严格的要求的,那么高中教师招聘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高中教师招聘办法(一)

各市、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13]7号)精神,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在认真总结近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招聘办法,做好20xx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按照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目标,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各地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素质高、能力强的教学专业人才,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学校范围

全省各级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公办小学,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或当年通过审查、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

(二)应聘者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已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原工作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特岗教师当年服务期满三年)方能报考。

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按照《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岗位条件设置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86号)要求设置。艰苦边远贫困农村地区可从“稳定教师、留住人才”实际出发,适当招聘当地户籍人员,但应在岗位条件中明确五年以上服务期。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申报计划

1.各市、县(区)教育局根据本地中小学空编空岗情况,提出20xx年招聘计划(招聘学校名称、招聘岗位名称和招聘人数),填写《xx省20xx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申报表》(见附件)送同级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招聘岗位须明确到具体学校,如安排到村小或教学点工作需注明。

2.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于20xx年2月底前将经过审核备案的《xx省20xx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申报表》(附件1)报送至各设区市教育局,并录入上网。各设区市教育局会同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于3月中旬前,连同市直学校招聘计划一并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一份,并同时进行网上申报。

3.申报网站为xx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用户名和密码不变。

(二)发布公告

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于20xx年3月底在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xx教育网及xx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各市、县(区)可在本地相关媒体同时转发。

(三)网上报名

从20xx年开始,实行考生诚信报名。4月上旬,考生登陆xx人事考试网报名,各市、县(市、区)招聘单位不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不含特岗)。

(四)考试考核

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原则上5月上旬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笔试之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中小学教师岗位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5人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为1:3;6人到10人的岗位,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比例为1:2;幼儿园教师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由各地教育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一般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面试前应精心制定面试方案,明确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程序和评分规则等。面试方案须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五)聘用备案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组织体检、公示,无异议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于当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

聘用人员在当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缺额补报

秋季开学后,村小、教学点或村小附设幼儿园(班)招聘人数未满的岗位,由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设区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于9月底前报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0月中旬,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面向当年参加了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未被聘用的考生组织一次补报。补报人员需符合补报岗位条件并参加了与补报岗位相同层次、相同学科考试,根据补报考生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

六、工作要求

(一)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各招聘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及时上报招聘计划,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农村教师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要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二)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13]7号),不断完善教师管理制度。要及时为中小学补充合格教师,重点做好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要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重视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科学等急缺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各地要准确掌握本地本单位的编制、自然减员等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特岗计划”、免费师范生及我省“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计划”、“三支一扶”支教等人员的安排,合理制定招聘计划,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严禁新聘代课人员。

(四)“特岗计划”项目县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请项目县教育局认真填写《国家特岗计划申报县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20xx年国家特岗计划设岗需求申报表》(附件3)送设区市教育局汇总,连同《xx省20xx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申报表》(附件1)务于20xx年3月中旬前报省教育厅。特岗教师招聘计划不需录入xx人事考试网后台。

高中教师招聘办法(二)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招聘办法

(一)为保障教师队伍持续、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县教育局每年向县政府提出一次招聘教师申请。

(二)县政府批准后,县教育局向县编办函请用编指标。县编办核准后函复编制使用通知单。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制定教师招聘方案,报县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招聘高中教师、农村中小学及幼儿教师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制定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高中教师招聘采取直聘的办法直接招录,每年到一本院校参加高校毕业生洽谈会,通过面试答辩等方式,现场招聘并签订就业协议。农村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形式进行。

(四)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五)新招录教师实行聘用制度,合同管理。原则上5年不得调离基层学校,3年不得调离报考校点。

二、教师调动管理办法

每年秋季开学前20天,县教育局根据全县教师和学生增减情况,向县编办提出调编计划,县编办应本着有减有增、因校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县各校应配备教师人数出台指导性意见,并及时完成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新学期应配教师)核定工作。县教育局根据意见和核定结果,在秋季开学前完成对各校教师的调整。相关调动办法如下:

(一)乡镇总校内教师调动

乡镇总校内部小学教师要求调入初中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教师任职资格、在小学任教满3年以上、近3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由教师本人向所在总校提出书面申请,总校根据接收学校的编制数、学科配备等情况,由班子立会研究决定。总校内部初中教师向小学流动,可依据量化考核成绩针对学科岗位超编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新招录的校点教师必须在本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出校点。总校内的教师调整由总校下发调令。调整完毕后,总校必须将本单位人事调整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乡镇总校间、直属校间教师调动

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调出总校(含农村直属校)校长签字盖章报县教育局审查,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情况综合考虑提出调整方案,经县教育局班子会议通过后,由县教育局下发人事调令进行调整。公开招聘的教师必须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新招录的校点教师必须在教学点工作满3年以上才能在总校、直属校间调动。对确因工作需要调动而教师本人无申请的,县教育局征求学校意见后提出调整方案,经县教育局班子会议通过后,由县教育局下发人事调令进行调整。

(三)农村中小学教师调入普通高中

农村中学教师要求调入农村高中(木头凳高中、双山子高中、肖营子高中)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在初级中学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校级以上骨干教师。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调出学校校长签字盖章报县教育局审查。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情况综合考虑提出调整方案,经县教育局班子会议通过后,由县教育局下发人事调令进行调整。

(四)农村教师调入县城学校

1.原则。工作需要的原则;基层工作表现优秀的原则;按编设岗的原则;符合任职资格及基层任职年限(原则上基层工作满5年)要求的原则;生活确有困难需要照顾的原则。

2.对象。调入县城高中学校的教师,主要从基层普通高中选拔调入。调入县城其他学校的教师,一是根据工作需要,从基层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教师中考核或考试调入;二是根据业绩考核,从县城周边严重超编的总校或中学中择优调入;三是从基层学校中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生活确有困难的人员中择优调入。

3.程序。一是考试调入。县城新成立学校或县城学校扩大规模需调入大量教师时,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拟定招考方案,通过招考方式调入。二是布局调整调入。因中小学布局调整并入县城的学校,县教育局与调整学校单独制定考核或考试方案,依据考核或考试结果择优调入。三是考察调入。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调出总校(含农村直属校)班子立会研究后,调出总校校长签字盖章报县教育局审查。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情况综合考虑提出调整方案,经县教育局班子会议通过并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教育局下发人事调令。

(五)县城学校教师向农村学校调整

采取考核交流或支教交流两种方式。

1.考核交流。对县城学校教师(一线教师、后勤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或年度考核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或办有偿家教的,或吃空饷的,或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教师原则上向农村学校分流。向下调整由各校对教师据实考核,班子会议研究后提出调整意见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情况综合考虑提出调整方案,经县教育局班子会议通过后,由县教育局下发人事调令。

2.支教交流。一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才可聘为高级教师职务”,可依据职称评聘政策有序分批安排县城教师去农村学校支教交流。二是制定支援农村偏远学校帮扶计划(每年30?50人),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一年,每年将县城教师或农村高中教师派到基层农村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支教,县财政每年给予一定费用鼓励交流教师。

(六)教师向教育系统外调动

为保持教师队伍相对稳定,教师原则上不得向教育系统外调动。由于特殊情况确需调动的,必须经过严格考核把关。对公开招聘教师有服务期限规定的,如服务期限未满不准调动;对公开招聘教师没有服务期限规定或服务期限已满的,如调出本县,由县外调入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发人事调动函,然后由县人社、教育部门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如调入本县教育系统外的,必须在教育系统工作5年以上,并按下列程序调动:调入单位提出初步意见(写明用人理由);报编制部门核准,发编制使用通知书;县教育、人社部门签署意见;报主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逐级审批。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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