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司法考试改革政策最新篇

考生问:2018年司法考试有放宽政策吗?

法律教育网答:目前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政策截止到,暂无相关通知,建议尽早复习,尽早通过司法考试。

近日,*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司考界炸开了花。被誉为“天下第一考”司法考试的重大变革引起考生热议,聘才网司考论坛上也有学员对于能否参加司法考试以及考试通过以后能否顺利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表示担忧。本文将就这两个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意见》中规定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众所周知,当前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条件中关于学历背景要求的描述是“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对比《意见》中的要求要宽泛很多,只要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就可以报考司法考试,这其中涵盖了自考、成考(函授、业余、电大、远程、脱产)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考生。《意见》的规定,将学历条件限制为“全日制本科”,限制了自考和成考学历的考生;对非法本考生添加了“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的限定条件,限制了非法本考生的报考。

那么,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会不会受《意见》影响呢?答案是否定的。政策是在一定时间内的历史条件和国情条件下,推行的现实政策。司法考试关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执行期限截至12月31日,司法考试放宽政策尚在时效内,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类专业专科考生仍然可以报考司法考试,在此情况下对本科生报名进行限制显然是不合理的。而且有内部消息确认,司法考试报考条件不会有大的变动,自考、成考以及非法本考生可以安心备考。根据政策的稳定性,以及《意见》中规定的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可以推知,报名政策不变的情况下,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也不会变动,不会出现司考论坛中学员说的“通过考试却领不到证书”的情况。需要提醒的是,2017年发生变革的可能性极大,如果致力于通过司法考试,从事法律职业,建议狠狠抓住司法考试的机会,争取一举通过考试。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学士硕士博士教育为主体,专科(高职)教育为补充,正规学历法学教育体系和在职培训进修制度相互衔接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2013年,全国法律类专业毕业生创14.37万人历史新高,其中本专科毕业生12.02万人(本科生7.92万人,专科生4.1万人),毕业研究生2.35万人(博士生1141人,硕士生2.24万人)。我国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既有以传授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为主的法学基本教育,又有具备行业专业特点的特色教育,还有贯穿于法律职业生涯的继续教育。

与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密切相关,现行高等法学教育课程由两类构成:一类是法学专业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经济法、环境和资源保护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16门专业核心课程;选修课主要有比较法、立法学、法社会学、法学方法论、物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企业法、公司法、财税法、金融法等课程。另一类是人文社会科学通识课程,包括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及计算机、体育、文艺、外语等公共课程。

但是,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法学教育在体现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理论研究和阐释方面还有不少薄弱环节,有些地方的教材编写和教学实施过程中对西方法学理论引进过多、缺乏鉴别批判。我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组织编写了《法理学》《宪法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高校法学基础教材,但高校依法可自主选编教材,加之教材使用涉及部分教师经济利益,上述基础教材的高校采用率偏低。此外,不同地区之间法学院校资源很不平衡,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法律职业的衔接仍不紧密。

对此,《决定》明确要求:“组织编写和全国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纳入司法考试必考范围。”中央作出这一决策,为尽快解决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突出问题指明了方向,总体上看,出于以下3个方面考虑。一是教材编写力求全面准确反映理论最新成果。要将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建设同教材编写紧密结合, 依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平台,集中全国顶尖法学专家学者力量,精心编写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二是确保理论占领高校法学教育课堂。要对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采取强有力措施,将其列为高校法学专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学生必修的基本教材。三是进一步端正法治人才培养的政治方向。要加强政策措施配套,重点是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将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所概括的理论作为应知应会的必考内容,增强高校采用、教师教好、学生学好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的动力,激发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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