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法则

广东车补标准和发放时间,广东车改补贴标准什么时候发放

《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准,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正厅级每月补贴1690元,依次递减,正处级补贴1000元,正科级补贴600元,科员补贴30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超过20%……日前,广东省纪检监察学会主办的刊物《广东党风》杂志披露了广东公车改革的主要方案。

中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补贴标准是司局级每人每月13 0 0元,处级每人每月8 0 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 0 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

省属厅(局)正职可集中用车

7月16日,*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中央层面的公车改革全面启动。

根据中央精神,当年12月,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报国家发改委。

根据最终《方案》,广东车改坚持贯彻中央有关部署,坚持全省整体节支率和省直机关节支率原则上达到7%的原则,确保平稳衔接,按照先省本级后市县镇的原则分级分类推进。今年年底完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其中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于9月底前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

改革范围包括省直、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范围包括各级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地厅级以下工作人员。

《方案》明确,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鼓励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的形式提供用车实物保障,但必须严格管理规范;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政策。

不同地市最高补贴差距不得超20%

中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补贴标准是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

比照中央规定,广东车改补贴标准确定为: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对于现有公车处置方式,《方案》明确,对于核定取消的公务用车,由省财政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制定处置办法,委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处置收入扣税后上缴国库;对于未能公开拍卖处置的车辆,登记造册后由本单位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施行有偿使用,或实行市场化运行。对于原公务车司机,《方案》提出“以内部消化为主,不得简单推向社会”。

焦点

正处3600元、3200元、2800元……

多地车补远超新规会否成为改革阻力?

广东的珠三角多地早已探索货币化公车改革。以佛山为例,从2004年的五区,到2010年的市直机关,再到2011年的公检法,佛山的货币化公车改革一直走在前列,初步实现了财政减支的目标。据悉,佛山市直机关公车补贴标准分为八个档次,最高正处职补贴标准为3600元,普通科员也有1300元。

珠海2013年车补标准,正处级领导职务3500元,非领导职务3200元,普通科员800元。惠州正处级官员每月补贴2800元,科员补贴500元;广州天河区正处级官员补贴为2800元;东莞正局(处)长为3000元。这些标准都远远高于此次公车改革标准。

对这些先行改革的地方来说,车补降下来,是否会成为改革的阻力?对此,广东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谷粱表示,“车补”其实也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随着经济发展和工资收入的不断提高,最终也要纳入个人工资收入中去,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通常做法。不可否认,现在的工资收入(包括地方各种补贴)比十几年前已经有了相当幅度的提高,家庭对于买车养车的承受能力也明显增强了。

建议

广东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谷粱建议:

公车安装GPS统一喷涂标识

十年前,谢谷粱从广东省监察厅副厅长任上退休,唯一牵挂的就是公车改革目标未能完成。他在接受《广东党风》杂志采访时说,公车改革早改早得益,晚改多受损。他提出建议,给每台公车安装GPS记录仪,通过科技手段实时监控行车记录。同时统一喷涂明显的公车标识,鼓励群众监督,奖励有效举报,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杜绝公车私用这个顽症。

谈公车拍卖:曾发生公车低价转让给领导干部

对于公车拍卖,人们比较担心的是机关单位自己定价、内部拍卖,而导致拍卖估值过低,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大量闲置车辆如何妥善处置,是关系到“车改”成败的一个重要环节。

谢谷粱说,在基层“车改”试点初期,的确发生过个别单位由领导班子自己定价、内部转让的现象。结果一辆七八成新的轿车,以很低的价格转让给原来乘坐此车的领导干部。由此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纷纷向上级纪委举报。

实践证明,向社会公开拍卖效果最好,值得提倡。其好处是透明度高,竞争充分,容易获得社会的认可和好评,并使拍卖活动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如十几年前佛山市三水区向社会公开拍卖317辆公车,成交金额3337万元,成交价比起拍价提高了91%。

谈交通保障:可设员工集体上下班通勤车

在对特殊公务用车的保障问题上,方案提出,“允许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适当保留部分调研接待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筹建跨部门行政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并在两年内完成”。

谢谷粱认为,适当保留部分执法执勤用车,是公车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但要严格控制保留用车的数量,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有的人“车改”后“补贴照领,公车照坐”。

他还建议,有条件的单位,要重视解决员工上下班路途较远的交通问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保留接送员工集体上下班的通勤车,或者向公交公司租赁此项服务,所需费用由乘车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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