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能约定多久?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奶奶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注意:不管劳动合同期限有多长,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2、试用期可以约定两次或两次以上吗?
不能。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在同一用人单位内部调岗、轮岗,也只有一次试用期。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又重新与同一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此种情形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工资啥规定?怎么给?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必须得有试用期吗?可以不约定吗?
可以。试用期并非法定条款,劳动者可以不经历试用期。
另外,对于以下三种情形,法律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一,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
第二,非全日制用工;
第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5、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保吗?
劳动关系一旦建立,用人单位就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随意压低工资、拒交社保等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权。
6、可以先签试用期合同,后签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当然,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试用期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因不予续签劳动合同而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7、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企业需要在试用期届满之前完成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程序,否则因试用期届满,即使企业未办理员工的试用期转正,事实上员工已属于转正状态。此时,企业不得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而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长短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