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钦北纪发〔2018〕6号)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安排贯彻落实,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接到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本单位在扶贫领域可能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会上,成立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谢艺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陈贤键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及时进行动员部署。4月4日,我局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部署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任务。指定局党组书记、局长谢艺同志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落实,带头自查和整改,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按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局党组召开班子会议,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组织领导、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责任追究等情况,查找本单位在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党员干部围绕扶贫工作中责任担当、工作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自查情况
经认真排查,在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中,我局未发现干部职工对待工作不尽心不尽力的问题;未发现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政策不落实、打折扣等情况;干部职工尽职尽责,未发现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党组书记亲自担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落实,带头自查和整改,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层层传导压力,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经常化,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常态化,坚决防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
(二)加强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定点帮扶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主动下访,及时掌握共性问题,认真研究,推动解决。主动跟进研究有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扶贫开发新政策新举措,密切追踪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分析研判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细化工作措施。
(三)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领导带头,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治理不断取得实效。推动领导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常态化、制度化,其他党员干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到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去,到困难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到脱贫攻坚任务最艰巨的地方去,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