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广安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
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
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各地相关标准,请咨询相关部门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5〕32号)精神,经四届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
二、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每小时14.4元。
上述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本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