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

梅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梅州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2018年梅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梅州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近期有市民在谈论全省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记者从梅州市人社局获悉,该局暂未收到上级就该通知事项的正式发文,不清楚我市适用的新标准的调整幅度和具体时间。

据《南方日报》报道,6月6日召开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将于近期对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根据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础上适当上调。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说,该局暂未收到省厅相关部门就该通知事项的正式发文,所以暂时无法对外公布我市适用的新标准的调整幅度和具体时间,一切以正式公告为准。

从2011年到2015年,广东省共三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去年3月,我省将最低工资标准由两年至少一调改为原则上三年至少一调,目前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执行的依旧是2015年的标准,共划分为四类地区的不同档次。其中,我市适用第四类地区标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标准的每月1010元(5.80元/小时)调整为2015年标准的每月1210元(6.95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10元调整为12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占我市当年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四成左右。

按照三年至少一调的要求,至今年该标准已到进行调整的时间。根据广东省政府公布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五个行动计划,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将降低,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正当市民翘首以待的时刻,昨日下午,广东省公布了《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2018版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7月1日起执行。根据通知,我市与韶关、湛江、河源等11个地市继续适用第四类地区标准,全日制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这是三年来我市企业职工适用的工资标准进行上调,其中全日制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200元/月,上调幅度达16.5%;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2元/小时,上调幅度达16.7%。从全省看,此次调整四类地区不同标准线的上调绝对值较为相近,因而越靠后类别的地区相应上调幅度越大,四类地区将最为受益。

不过从历史调整看,此次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线的上调幅度,较前三次调整的幅度大为降低。此前三次调整间隔年限仅为2年,现在调整的间隔年限已增加至3年。2011年3月,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线平均上调幅度为18.6%,随后2013年、2015年的调整平均涨幅分别达19.1%和19%,均较此次调整的幅度要高。

据了解,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市域内的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与基金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遵照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用人单位会将最低工资标准同单位的标准工资相混淆。对此,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部分用人单位把加班加点工资、内部福利待遇等都包括在最低工资内,或采取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任意延长工作时间等手段来混淆或曲解最低工资的内涵,都是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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