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本溪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本溪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经省政府批准,全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本溪市区(含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由1320元调整为1420元;
(二)本溪县、桓仁县由1200元调整为130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本溪市区(含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由13元调整为14元;
(二)本溪县、桓仁县由10.8元调整为11.8元。
此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part 1
依据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依据省最低工资标准,结合全市城镇居民生活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测算得出。
part 2
适用
此标准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
part 3
调整标准
具体调整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00元,其中市区(含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由1320元调整为1420元,两县由1200元调整为130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元,其中市区(含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由13元调整为14元,两县由10.8元调整为1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