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

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台州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2018年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台州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记者昨日(11月29日)从台州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从12月1日起,台州市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在台州市区、临海、温岭、玉环范围内执行180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6.5元;在天台、仙居、三门范围内执行166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

今年11月1日,省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要求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

据了解,为合理调整确定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文件下发后,有关部门在征求各县(市、区)政府意见,综合考虑台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用人单位承受能力、全市上一轮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及台州市往年惯例的基础上,形成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11月22日,市政府正式发布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明确台州市执行省第二、三两档标准。

“上一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在2015年11月1日,与之相比,此次调整使得台州市区、临海、温岭、玉环范围内最低月工资标准、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上浮8.4%、8.6%,天台、仙居、三门范围内最低月工资标准、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上浮8.5%、8.7%。”市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处负责人毛利荣介绍道。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此外,若用工单位在2017年12月发放11月工资的,则不属于新标准调整范畴。

最低月工资标准又将上调了,这对许多低收入者特别是一线的劳动者来说是件大好事。今天上午,记者从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12月1日起,我市最新最低月工资标准将正式实行。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11月22日,市政府正式发布《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通知》,我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政府通知的第二、三档。

即在台州市区、临海、温岭、玉环范围内执行180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6.5元;在天台、仙居、三门范围内执行166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

从2017年12月1日开始,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获取的劳动报酬,应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在12月份发放当月工资的企业,支付的工资报酬应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在12月份发放11月份工资的,尚不属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范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也必须按照新的标准进行调整。同时,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台州市区、临海、温岭、玉环范围内最低月工资标准、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上浮8.4%、8.6%;天台、仙居、三门范围内最低月工资标准、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8.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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