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这里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2019年甘肃省最低工资多少钱?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如何规定?以下为你介绍关于2019年甘肃省最低工资的相关信息。
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甘肃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公布,因此沿用的是2017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甘政发〔2017〕4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暂行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类地区:16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7元);
二类地区:15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6.5元);
三类地区:15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5.9元);
四类地区:14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5.4元)。
以上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附件:甘肃省四类地区划分明细
一类地区(11个市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兰州新区,嘉峪关市,金川区,肃州区、玉门市和敦煌市。
二类地区(12个县区市):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白银区、平川区,崆峒区,合作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永昌县。
三类地区(24个县区市):秦州区、麦积区,甘州区,凉州区,武都区,西峰区,安定区,临夏市,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庄浪县、静宁县,夏河县、玛曲县、碌曲县、卓尼县、迭部县、临潭县、舟曲县。
四类地区(41个县区):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古浪县、民勤县、天祝藏族自治县,文县、成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宕昌县,庆城县、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临夏县、永靖县、和政县、广河县、康乐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