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

松原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一个月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松原最低工资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吉林省10月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从今年10月1日起,吉林省将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提高低收入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吉林省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划分为四个档次:第一档为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第二档为吉林、松原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第三档为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第四档为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调整时间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后,将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吉林省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吉政函〔2017〕9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6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5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4元/小时。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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