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济宁最低工资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山东济宁最低工资标准
济宁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30元和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3元和15.5元。此次是济宁市第17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30元,比2017年每月上涨了90元;实行小时工资制的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3元,比2017年上涨了0.9元。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比2017年上涨了80元;实行小时工资制的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5元,比2017年上涨了0.8元。
工资是什么
工资(Wages)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