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贵阳最低工资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从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得知,贵阳市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分三类区域实施相应标准。
调整后,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和清镇市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
开阳县为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
息烽县和修文县为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贵阳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劳动者个人及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最低工资的组成是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的,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夜餐费、特殊工种津(补贴、劳动保护和保险福利方面的补贴(含住房、水电、交通等补贴)。
《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受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可见,除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外,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及安排在休息日工作,均应给予相应时间的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的,则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如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则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规定的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二、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三、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四、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五、国家、省对相关劳动定额标准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暂时没有相关劳动定额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并据此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基本计件单价应根据法定工作时间内绝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正常劳动量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六、下列各项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七、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