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统计局最新发布了
《2018年镇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
到了检验自己
镇江人的平均工资
镇江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如下
镇江市年平均工资
根据2018年劳动工资年报制度统计,2018年镇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7869元,比2017年增加了4168元,同比名义增长5.65%,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65%。
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9608元,比2017年增加了4092元,同比名义增长5.4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42%。
小编帮大家算了一下: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489.08元
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6634元(四舍五入)
分地区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见下表,其中市区包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
年平均工资是如何计算的呢?一起来了解下
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
计算公式为:
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