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统计局公布了2019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与2018年相比,广安人平均工资增加了近5000元。
2019年广安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055元,比上年增加4944元,增长8.7%。扣出物价因素,实际增长4.9%。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8325元,比上年增加4830元,增长6.6%,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2526元,比上年增加5092元,增长6.6%。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4071元。比上年增加3223元,增长7.9%。
分行业门类看,从事卫生和社会工作,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教育业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位居前三。
具体各行业平均工资:采矿业71287元,制造业47462元,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4281元,建筑业43160元,批发和零售业54910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7219元,住宿和餐饮业38281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3272元,金融业74974元,房地产业44998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5023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79348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4221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54784元,教育业92391元,卫生和社会工作100051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8334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48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