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考专项计划志愿不提供排名模式,未列招生计划数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不为填报此类志愿的考生提供排名信息。
(一)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投档规则
获得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特殊类型考生)参加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必须在相应高校所在招生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报特殊类型志愿(相应高校在本科一批和其他批次均设招生计划的,在本科一批填报;本科二批同理)。有关特殊类型志愿填报的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特殊类型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各分数段截止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考生若不在本人分数所在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填报,则视为放弃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资格。
特殊类型考生若选择了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有关规定单独投档、招生院校单独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与否、录取何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考生若选择填报非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则不享受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相关政策,与其他考生相同,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特殊类型考生所填报的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志愿不影响其他考生的各种实时动态排名。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时,网报志愿系统所提供的预计投档线仅供参考,最终投档线将由相关高校按规定认定。其中,在我区有确定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且录取标准以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上浮一定幅度为参照的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进行录取,填报志愿时提供动态排名。
招生院校(共95所)
北京(24所)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天津(2所)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上海(9所)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复旦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大学
江苏(11所)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河南(1所)
郑州大学
浙江(1所)
浙江大学
安徽(2所)
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2所)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山东(3所)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辽宁(3所)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2所)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4所)
东北林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黑龙江大学
湖北(7所)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3所)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 (2所)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3所)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5所)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陕西(7所)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大学
甘肃(1所)
兰州大学
广西(1所)
广西大学
贵州(1所)
贵州大学
云南(1所)
云南大学
有意报名的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报名的考生需符合生源所在地的报考条件。报名网址:
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