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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为官不为对照检查材料汇总2篇

为官不为者,不管出于什么具体动机,本质上都是为了维护个人利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驻村为官不为对照检查材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驻村为官不为对照检查材料【篇一】

【现实映射】

江西“孙连城”:百姓盼修桥,他却说“没有公车不便。”

江西鄱阳县凰岗镇内有一座危桥,村民称会随时坍塌。4月21日,中国江西网记者和县水利局联系并反映情况时,遭多部门推诿,其中一名建设管理股程股长竟称没有公车没办法下乡。此事被媒体曝光,鄱阳县纪委赶紧成立调查组进驻县水利局,彻查水利局工作人员作风拖沓、监管失职等问题,经核实,该局有公务车4辆,工作用车可随时申请调配使用。这让程股长被立马“打脸”!车有,就是他没有往基层迈出步子的心。

【蠹国害民】

耽误事

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满足,该解决的现实问题得不到解决。

毁形象

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破坏党政形象,使得政府权威性受到质疑。

激矛盾

激化社会矛盾,甚至引发难以控制的群体性事件,让党群关系的和谐稳定受到挑战。

【追根溯源】

不能干

能力与职位不匹配,无法完成职责所要求的工作量,“本领恐慌”没法实干。

不想干

习惯坐车就不想走路,习惯端架子就不想放下,“官老爷”思想根深蒂固。

【对症下药】

向“为官不为”开刀,向庸懒散亮剑,“严紧实”绝不含糊。

【强化问责机制】

强化问责机制,通过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和查处惩治制度给“懒官”敲敲警钟,让奉行“萧规曹随”“无为而治”的官员早日下台,无事可干,无权可用。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整改不到位的,以及治理过程中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责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突出监督机制】

通过党内互相监督,党外多方监督的形式,让纪检部门、群众、媒体等监督方形成统一战线,逼得一个个“孙连城”无所遁形。开展巡回督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问题清单等方式,对各街道、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作风不实、效能低下、落实不力,推进速度缓慢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形成教育机制】

以为引导,树立官员的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官员应熟谙“清、慎、勤”,牢记“在其位、谋其政”,以民为本,本固邦宁。强化群众观念,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奋斗激情。

【落实宣传机制】

多开展“我身边的党员•我身上的故事”讲述活动,如《人民的名义》中陈岩石老检察长讲述的那个只有一天党龄的党员故事,将革命年代共产党员的党性和现今共产党员的党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通过重温誓词、诵读党章、学习研讨、交纳党费、民主评议等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及时为党员干部“刮骨疗伤”,补足思想缺少之“钙”,唤醒党员身份意识,唤起党员入党初心,增强党员党性修养。

【完善考核机制】

畅通举报渠道,加大述职考核力度,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让能者“擢”,庸者“谪”,让那些敷衍了事、得过且过、无所作为的干部混不下去。重用有改革激情的干事先锋,降级或免职不作为不担当的怠政庸官,并进行“回炉”再教育。

【建立容错机制】

保护“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防止产生“大干大错,小干小错,不干不错”的“孙连城”。宽容在改革事业过程中出现过失的改革先锋,保护在推进事业发展的进程中受到挫折的干事良将,避免挫伤干部的积极性。

驻村为官不为对照检查材料【篇二】

为官不为,就是占着官位、握着公权力,却不干应该干的公事,无所作为。这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大问题,也是党和政府正在着力解决的大问题。对于不作为的官员来说,有必要尽早确立一个基本理念:为官不为耻为官。

如今的为官不为,心态和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担心多做多错多担责、干事得罪人惹麻烦,就尽量避事;有的违规谋利成为习惯,如今礼不敢收了、饭不能吃了,特权取消了、额外的好处没有了,就认为"干也是白干",进而"能不干就不干";有的因年龄偏大或政绩平平升职无望了,就提前进入"颐养天年"的状态;有的"一家两制",整天想的是如何捞钱让已在国(境)外的配偶、子女过好日子,无暇顾及本职工作;有的自身不干净,整天提心吊胆、心不在焉,想的是如何找关系"摆平"或逃避组织调查,没心思干;等等。凡此种种为官不为,不论当事者出于何种考虑、找出多少理由自我开脱,都不能得到党和人民的宽容与谅解。对这些官员而言,有两个核心问题需要搞清楚。

一是当官干什么。古往今来,设立官职的目的是让官员在群体生产生活中发挥指挥、协调功能,为大家干事、谋利。也就是说,为公众干事、谋利是官的"基因"。进入私有制社会后,尽管一些官员以权谋私,但总体来说,官的这个"基因"没有也不能改变。今天,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下,所有领导干部都是人民公仆,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是天经地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努力为人民服务。"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怕惹麻烦、多担责,或者有其他考虑而不能为公众干事、谋利,不努力为人民服务,就违背了宪法的规定、丧失了为官的"基因"、背离了人民公仆的本质。这样的官,在政治上必然为人民所抛弃,在道义上只能自取其辱。

二是领导干部该怎样认识和对待个人利益。为官不为者,不管出于什么具体动机,本质上都是为了维护个人利益。我们的领导干部也是食人间烟火、有七情六欲的人,也有一己一家的利益。但必须明确的是,对于领导干部的个人利益,国家已经按照按劳分配原则予以充分考虑,集中体现在干部工资和待遇上。如果在工资和待遇之外还要谋求更多的法外利益,甚至求不到利就不干事,就是一种非分之想甚至违纪违法行为了。领导干部办私事、谋求个人利益,不能动用公共权力,不能靠当领导干部的影响,只能在法律、纪律、政策以及社会道德规范之内、按照规定程序办,做到"取之有道",不能搞任何形式的特殊化,更不能非法化。当公众利益与个人私利发生矛盾时,应毫不犹豫地"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这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明确规定。

解决为官不为问题,要把思想教育放在前头,把相关道理讲清楚。毕竟,大多数为官不为者并不是"一直不为",如果思想认识有了提高,还是可以继续有所作为的。此外,当前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一再申明,有权必有责、有责须担当、失职必追究。为此,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对于那些屡教不改、依然为官不为的,必须依照法律、纪律及时清除出公务员队伍。有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决心、力度以及健全的制度、机制,解决为官不为问题就有了可靠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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