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武汉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及费率是多少

武汉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多少呢?工伤保险费率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武汉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发布了2015年7月-2017年6月武汉社保缴费基数最低及最高标准。以上标准按最低缴费基数计算。养老险最低缴纳基数为:岗平工资的60%,即505260%=3031.2元。)。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险最低缴纳基数为:社平工资的60%,即4331.660%=2599元。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单位承担部分从2%下调至1.5%,个人承担部分从1%下调至0.5%。这是武汉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与2017年武汉社保缴费基数信息。

武汉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原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是2003年制定的,依据当时国民经济行业和分类,按照工伤风险程度的高低,将各行业划分为三类,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并分别执行0.5%、1%、2%的行业差别基准费率。这一费率政策实施以来,基本保证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平稳运行,较好发挥了工伤保险的社会共济作用。但总体看,原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按三档风险类别划分比较粗且不够科学,难以全面如实地反映各行业的真实风险差别。从国际上看,各国工伤保险制度越成熟,基础数据越完备,行业风险类别的划分就越细致。

在总体费率水平降低的基础上,此次主要在三个方面做了调整:

一是细化了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

二是明确了行业差别费率。在细化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了基准费率标准,全国一至八类的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三是实行了行业内费率档次浮动。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延伸阅读:

武汉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一、关于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二、关于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确定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统筹地区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

三、关于单位费率的确定与浮动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工伤保险费率,并可依据上述因素变化情况,每一至三年确定其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统筹地区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低于本地区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武汉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需武汉市各社保处(东湖分局)办理的业务:

(一)工伤登记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各社保处(东湖分局)登记,填写表1(一式两份),并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需提供的资料:个人身份证、个人委托单位工伤认定的委托书(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委托事项、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等)、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首次就诊原始病历及出院小结、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其他联系方式。

工伤认定后需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一份由社保处(东湖分局)存档。

(二)现金申报

取得工伤认定前的诊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垫支,取得工伤认定后进行现金报销。需提供的资料:《工伤认定决定书》(由市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提供)复印件、表2一式三份、工伤人员治疗病历、出院小结(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住院首页、手术记录、住院临时医嘱和长期医嘱、结算发票、医疗费用清单。

费用审核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工伤等级待遇核算

已评定工伤伤残、护理等级或工亡的,可申请工伤伤残(工亡)待遇,需提供的资料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由市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提供)复印件、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表13一式三份、参保缴费历史记录。工亡有供养亲属的,需提供被供养人身份证及户口复印件、街道办或村委会亲属关系证明、生存现况证明(如学校提供的在校证明、街道办提供的生存证明等)。

(四)注意事项

工伤医疗费用各类现金报销,如无特别说明,均需在诊疗结束后30日内提交相关材料。

工伤医疗现金报销需提供的医疗费用清单,以汇总明细清单为宜,方便审核。

诊疗过程中使用置换材料(内固定钢板、钛钉等)的,需提供说明书或条形码及医院购进发票复印件。

工伤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及刑事纠纷的,在进行工伤医疗费用及待遇等级结算时,需提供交通大队、公安局或法院的相关证明、判决材料、调解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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