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深圳市工伤保险费率详情如何

深圳市人社局获悉,工伤保险费率2017年7月1日起再度下调。详情如何,敬请继续关注!

2017年7月1日起,深圳工伤保险行业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重新确定各行业费率政策。新基准费率标准总体水平下调约32.27%,一年预计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6.48亿元。

工伤保险新基准费率下调

参保职工的待遇水平不受费率调整影响

工伤保险新基准费率下调,但参保职工的待遇水平不受费率调整影响,今后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调整提高。

譬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每年都会随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而自然增长。

去年已下调50%费

今年工伤保险行业由三类细分为八类

2015年9月,深圳工伤保险一类、二类、三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4%、0.8%、1.2%。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深圳阶段性下调了工伤保险费率基准费率50%,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了浮动费率政策。

随着6月30日深圳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政策实施期限届满后, 7月1日起,深圳工伤保险行业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重新确定各行业基准费率标准。

新基准费率总体下调超30%

一年为企业减负6.48个亿

与原来三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相比(与阶段性下调费率前的基准费率相比),深圳新基准费率标准总体水平下调约32.27%。按基准费率政策初步测算,全市一年预计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6.48亿元。

最低行业基准费率(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保险业)由0.4%降至0.14%,最高行业基准费率(如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由1.2%降至1.14%。各国民经济行业所对应的新基准费率标准,均比原基准费率标准降低。

单位新基准费率可申请复核

今后还将继续优化费率浮动政策

温馨提示

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已重新核定并在市社保局网站公示,有异议请及时申请复核。原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社保部门已按《通知》规定,重新核定其所对应的新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并已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szsi.gov.cn)公示。

今后,深圳将根据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执行情况,另行制定实施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进一步降低工伤预防工作做得好的参保单位缴费费率,二类至八类行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最低可以下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与国家基准费率标准相比,深圳新基准费率标准总体水平下调了31.86%左右;一类至四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下调了30%,五类至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下调了40%。

深圳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深圳工伤认定所需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其它材料:受伤害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上下班考勤记录卡(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遭受暴力人身伤害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等。

深圳工伤认定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符合条件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3、受理机关审核材料,认为有需要的进行调查取证;

4、做出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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