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云南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多少呢

云南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云南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的定义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指指用人单位为本单位所雇佣的职工所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

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例子

若2013年度“月平工资”是4665元,如果你(假设你的单位在市区)的月工资超过了46653=13995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13995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466560%=2799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2799元。要是你的月工资在2799元至13995元之间,那缴费基数就是你的月工资。

温馨提示:

1、具体的详细内容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2、当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

3、缴费基数中的工资总额应该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的加和。工资总额一般来说不是针对某一个职工所说的,而是对用人单位所雇佣的所有职工所说的。

4、职工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合同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的各个工种、各个岗位的所有职工。

延伸阅读:云南办理工伤保险流程:

一、服务项目

(一)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业务;

(二)新增工伤人员一次性待遇和长期待遇审核支付业务;

(三)工伤保险服务费审核支付业务。

二、办理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经办规程》、《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政发〔2011〕255号、云人社发〔2012〕217号。

三、办理流程

(一)办理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业务。

单位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每年4月底以前)→工作人员初审→处长复审→分管局领导批准→发文执行。

(二)办理新增工伤人员一次性待遇和长期待遇审核支付业务。

单位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每月1-10日)→工作人员初审→处长复审→分管局领导批准→支付。

(三)办理工伤保险服务费审核支付业务。

单位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每月1-10日)→工作人员初审→处长复审→分管局领导批准→支付。

四、单位须提交材料

(一)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1)《劳动工资统计报表》;(2)《单位财务报表》;(3)《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4)《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含下属二级单位过录表);(5)《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6)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7)情况说明书。

(二)新增工伤人员一次性待遇和长期待遇审核支付。

1.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及伤残补贴(1-4级)长期待遇审核支付。

(1)《云南省工伤保险一至四级待遇审核支付表》、《云南省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核支付表》;(2)《因工(公)伤残鉴定结论的通知》(原件);(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证明;(4)《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5)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原件);(6)死亡证明;(7)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8)身份证复印件;(9)费用结算时,单位须开具正式收款收据;(10)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核支付。

(1)《云南省职工因工死亡遗属抚恤金审核表》;(2)《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证明;(4)死亡证明;(5)供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居住地村委会、居民委员会收入证明、派出所生存证明及与供养人关系证明;(6)工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7)1-4级鉴定结论;(8)费用结算时,单位须开具正式收款收据;(9)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工伤保险服务费审核支付。

1. 工伤医疗费审核支付。

(1)工伤首诊医疗报告、转诊转院报告、旧伤复发治疗报告、特殊检查治疗申请报告、目录外药品器材使用报告、长期门诊报告;(2)医疗费票据(原件);(3)医疗收费明细表;(4)出院证(门诊治疗者提交病历表);(5)工伤保险服务费申报表;(6)《认定工伤决定书》;(7)费用结算时,单位须开具正式收款收据。

2. 工伤康复费审核支付。

(1)工伤医疗转康复报告;(2)工伤康复治疗方案报告;(3)康复费票据(原件);(4)康复收费明细表;(5)出院证;(6)工伤保险服务费申报表;(7)《认定工伤决定书》;(8)费用结算时,单位须开具正式收款收据。

3. 辅助器具费审核支付。

(1)工伤职工辅助器具安装申请表;(2)工伤辅助器具费票据(原件);(3)工伤保险服务费申报表;(4)辅助器具使用意见书;(5)《认定工伤决定书》;(6)费用结算时,单位须开具正式收款收据。

五、办结时限

(一)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单位完整准确按时报送资料的前提下45个工作日审核完毕,次月发文执行。

(二)新增工伤人员一次性待遇和长期待遇审核支付,单位完整准确按时报送资料、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当月审核完毕,次月支付使用。

(三)工伤保险服务费审核支付,单位完整准确按时报送资料、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当月审核完毕并支付费用。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监督电话 0871-6719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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