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东莞工伤保险异地就医规定【荐读】

东莞社会保障局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政策,结合东莞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主要对异地就医原则、情形及待遇标准等政策进行了说明,具体如下。

异地就医原则:

1、遵循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原则;

2、在具体医疗服务过程中,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等原则。

异地就医情形:

1、异地急救:职工在统筹地区以外发生工伤,情况紧急的可以先到就近医院治疗,不受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待伤情稳定后及时转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2、异地普诊:工伤职员因工作、居住需要在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应当向东莞社保机构提出异地就医申请。

3、异地转诊:工伤职工因医疗条件限制需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进行就医的,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提出异地转诊申请。

异地就医工伤医疗待遇标准:

一、工伤医疗费用:按照东莞市物价收费标准及工伤医疗待遇支付规定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东莞市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

三、市外就医交通食宿费: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备注】:上述费用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问题解答专区

一、单位一职员被派往外地工作,不幸遭遇工伤,因情况紧急只能就近选择一家医院治疗,这种情况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回答】:可以,但伤情稳定后必须及时转回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咨询电话0769-12333。

二、刘先生,不幸遭遇工伤。但因医院条件有限,必须转往广州某定点医院进行治疗,这种情况能否办理工伤异地转诊?如何办理?可以报销多少?

【回答】:可以,一般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提出异地转诊申请即可。其工伤医疗费按照东莞市物价收费标准及工伤医疗待遇支付规定支付。

三、工伤人员异地就医住院伙食补助费发放标准是多少?咨询电话多少?

【回答】:根据东莞社保局通知规定,工伤职员异地就医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东莞市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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