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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的实施方案精选

着力整治好当前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应找准病灶,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教育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搜集的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的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的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中共青山湖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全区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积极引导全局上下以勇挑重担的信心和决心,撸起袖子加油干,在新常态中实现新发展,努力巩固我区“省市第一方阵”地位,努力为展雄风争上游、创辉煌先小康,建设美丽幸福青山湖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以下简称作风教育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向以*同志的党中央看齐,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区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现作风教育整治常态化、长效化,促进党风政风大转变、机关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优化,建设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从基层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落实区委关于建设法治青山湖的决策部署,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抓起,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尽快把突出问题解决到位。

(二)坚持以上率下。主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担责任、树标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层层压紧、上下互动的生动局面,带动机关作风全面根本好转。

(三)坚持务求实效。崇尚实干、力戒空谈,不重形式、不走过场,保持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势头,让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以作风教育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整治范围及工作目标

整治范围:局党组成员;办公室、财务室、法宣科、法援中心、公证处、社矫中心,以及上述机关和单位的工作人员。重点是局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内设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干部。

工作目标:坚持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营造心齐气顺、健康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推行“六不”工作任务,通过作风整治,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能力,建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工作格局,树立“干好干坏不一样”的用人导向,形成“定了就干干就干好”的干部作风。

四、“六不”工作任务

(一)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不放过

整治内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接受高档住宅内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等场所吃请、涉黄赌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新变种。

(二)对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不放过

整治内容:工作散漫松弛,迟到早退串岗,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手机游戏、炒股,午间饮酒;外出不打招呼,不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脱岗,无故缺会代会或会议期间玩手机、打瞌睡、交头接耳;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章、不听指挥,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团结意识不够,集体荣誉感不强,缺乏担当分享、互助共进的协作精神,工作期间吵架斗殴,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三)对“不作为、不敢为”问题不放过

整治内容:自我加压和敢于担当的意识还不强烈,导致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后劲不足;“官本位”思想严重,“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习惯于当太平官,做老好人,对一些违规、违纪或以权谋私的部门干部,没有及时地拽拽袖子提提醒,干部监督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上协调配合不主动、不到位,导致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

(四)对“不会为、不想为”问题不放过

整治内容:对本职工作不熟、情况不明、业务不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积累,庸碌无为,难以适应岗位要求;对一些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没有应对之策,一出事就手忙脚乱、处处被动;用人导向不端正,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没能充分调动起来;懒政怠政现象比较明显,不少大的机遇和政策抓不住、落不实。

(五)对服务群众态度冷漠问题不放过

整治内容:不严格落实惠民利民政策,执行首问负责、岗位责任、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不力;政策规定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基层和群众来回跑;服务态度不好,冷硬横推,造成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对涉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处理不当,或者对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长期置之不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六)对破坏发展环境问题不放过

整治内容:在法治青山湖建设中,政策不落实、服务不到位,超出政策规定范畴乱承诺、乱许愿,或对已承诺的合理事项违约、有诺不践的;不严格执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政策,吃拿卡要,人为设置障碍,乱收费、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群众和基层负担;对损害群众和基层的投诉举报不受理、不查处或查处不力。

五、工作措施

(一)“五问”促工作在状态

“五问工作法”,每季度围绕“六不”工作任务的要求,从本季度工作内容、采取措施、工作成效、不足之处、整改举措等五个方面着手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工作规范,致力形成长效机制。

1.集中汇报: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全局干部会议,邀请第三纪工委同志、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参加,随机抽取1-2名干部上台汇报工作(本季度工作完成内容、采取措施、工作成效、不足之处、整改举措)。

2.五问质询:每名干部汇报工作后,由参会人员就“五问”内容进行提问质询,被质询的干部须如实回答和说明情况。

3.现场点评:由局作风教育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对该干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改进计划制定情况进行点评。

4.干部测评:发放测评表,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由全体参加人员对汇报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不记名测评,测评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干部推荐、绩效考核挂钩。

5.工作季报:每季度末,将本单位上季度的“五问”的“回头看”情况、本季度工作情况和下季度工作计划以工作季报表形式(包括工作内容、采取措施、工作成效、不足之处、整改举措),下发到每位干部,在单位进行公示,并于每季度末报区干部作风教育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纪委919室)。

(二)“四讲”促纪律在心上

1.“纪律讲堂”上警示讲。开设“纪律讲堂”,采取专题辅导、互动讨论、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定期对本局党员干部开展纪律教育,推动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广大干部明底线、守纪律。

2.“党课课堂”中细致讲。以党支部为单位,每两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重点讲授井冈山精神和长征精神等中国共产党优良作风精神,把作风建设内容讲深讲细,提高干部的理想信念意识。

3.“党员活动日”中创新讲。利用党员活动日的载体平台,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汇报党员联户情况、立足岗位作贡献、公益劳动等内容,创新实践作风建设活动。

4.“第一种形态”中点醒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前移监督关口,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作风问题进行抓早抓小、红脸出汗的约谈、提醒,提醒党员干部要强化“四种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廉洁自律,强化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三)“三查”促监督再深入

1.日常监督“查履职”。开展明察暗访。局纪检组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明察暗访,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服务对象进行回访。通过查令行禁止,提升执行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工作的落实到位。通过查履职作为,提升服务效能,督促干部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履职作为、提升工作绩效。局干部作风教育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88111339,举报电子邮箱:624074584@qq.com。

2.专项监督“查死角”。开展作风专项巡察,把群众、基层反映集中的部门或窗口服务单位作为巡察重点,广开言路,畅通渠道,方便群众投诉,多方位收集反映作风问题线索,专项检查重点单位和部门作风建设工作情况。

3.重点督导“查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实施“挂销号制度”,“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各科室、各单位作风教育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成绩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体现。通过查突出问题,提升整改实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或不认真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进行处理。

(四)“两评一学”促业绩再提升

1.开展“业务标兵”评比。以提高业务素质、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优秀人才为目标,全面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采取“部门推、大家评”的方式,评选和表彰各部门、各单位在专业技能方面的“行家里手”。通过开展“业务标兵”评比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内在动力,在全局形成学专业、破难题、做行家、当能手的浓厚氛围,促进工作上台阶。

2.开展“服务标兵”评比。以“服务标兵”评比活动为牵引,着眼提升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力争为群众多做事、做好事,切实解决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表彰一批服务群众主动热情耐心、服务质量高、服务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服务标兵”。

3.开展“学法、用法我先行”读书活动。以“学法、用法我先行”读书活动为契机,带动局机关干部主动读书,快乐读书,构建学习型司法行政机关,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为我局司法行政工作上一个新台阶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六、组织领导

全局作风教育整治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局干部作风教育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常洲 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熊叔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万长衡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万 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由办公室、法宣科、法援中心、公证处、社矫中心等单位或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作风教育整治工作机构,组织推动全局干部作风教育整治工作。及时梳理并提炼作风教育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为制度,把作风教育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宣传教育

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开设专栏、推出专题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作风教育整治的内容意义、目标要求、经验做法和进展成效,营造浓厚氛围。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鼓励奋发有为者、问责无所作为者。

(三)严格履职尽责

作风建设是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自觉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深入推进作风教育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主动抓、全程抓;班子其他成员要挑起“一岗双责”的担子,既管事又管人,职责权力覆盖到哪里,作风教育整治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善于发现问题线索,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青山湖区关于违反“五零工作作风”行为的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问题整治有力、问责到位。同时,注重把正风肃纪与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统一起来,区分问题性质,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支持保护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的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区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实力东湖、创造活力东湖、塑造魅力东湖”的战略目标,动员全区上下阔步复兴征程,再现首善荣光,根据南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全市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实施方案》(洪办字〔2017〕4号)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以下简称作风教育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向以*同志的党中央看齐,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区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现作风教育整治常态化、长效化,促进党风政风大转变、机关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优化,树立首善之区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从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反馈和基层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落实省、市、区关于建设率先发展的战略高地和经济大发展、项目大建设的决策部署,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抓起,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尽快把突出问题解决到位。

(二)坚持以上率下。区级机关带头,主要领导带头,担责任、树标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层层压紧、级级务实、上下互动的生动局面,带动机关作风全面好转。

(三)坚持务求实效。崇尚实干、力戒空谈,不重形式、不走过场,保持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势头,让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以作风教育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作风教育整治范围为全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和部门,以及上述机关和单位的工作人员。重点是各级机关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干部。

贯彻落实《全市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重点整治以下“三大问题”:

1.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难、重大项目推进慢问题。具体表现为:对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及简政放权、“三单一网”、“降成本、优环境”优惠政策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难、重点项目推进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履行职责不力,或者管理混乱、效能低下、工作贻误,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较大损失的行为。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现象反弹问题。具体表现为: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福利、大办婚丧喜庆等老问题;私车公养和在高档住宅内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等场所吃请等新变种;红包、“违插”等反弹问题。

3.整治“庸懒散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具体表现为: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低下、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小官大贪”、挪用侵占医保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四、整治的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以前)

1.成立机构。全区作风教育整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区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曙 区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刘光荣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夏小兰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杨 斌 区委办公室主任

查秋滚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肖迎春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张庆川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冯玉成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易年忠 区发改委主任、区重点办主任

张 焰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肖迎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督导检查组,其中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副局长傅子松同志兼任,督导检查组组长由区纪委党风政风室负责人周鹤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及各组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2.全面动员。召开全区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区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政务网站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东湖区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活动举报电话:0791-87838135,举报电子邮箱:ncdhlzb@163.com。各单位要在3月前对教育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在单位、办事窗口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3.广泛宣传。为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把全区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引向深入,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宣传橱窗、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和载体,开设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宣传专题、专栏,做好办公场所宣传标语的制作、悬挂、张贴等工作,积极树立正面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干部自觉改作风、提效能,不断创优政务环境,提高机关服务水平,扎实推动机关作风建设。

4.专项检查。区纪委监察局将派工作组对各单位教育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宣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以查看资料、查看实地、抽人问答的方式展开。对工作落实滞后、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单位将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3月底完成)

1.开展自我查摆。一是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对照教育整治的三大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并整改问题。二是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宗旨意识”大讨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教育,切实增强干部的宗旨观念和纪律意识、法治素养和为民服务本领,提高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充分摸底排查。要对三大问题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筛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要对公务消费情况进行梳理检查,从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将公车使用情况与“卡口”等信息比对,梳理问题线索;对辖区内的高档住宅内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等场所进行排查,建立台账。

3.主动上报问题。整治对象存在三大问题的,应主动向同级或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情况,并填写《全区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问题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上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邮箱:ncdhlzb@163.com。全区各单位要在办公场所显眼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收集企业群众对各自单位反映的有关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收集群众、企业反映教育整治作风方面的问题。汇总梳理收集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收集工作台账。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7年4月起)

1.及时整改。汇总梳理收集的问题线索,将群众和企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交有关责任部门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及时向反映人反馈。从严从细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做到工作情况清楚、存在问题清楚、整改措施清楚、时限要求清楚,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

2.跟踪问效。通过组织“交叉暗访+纪检监察机关核实处理+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对查找的问题进行曝光,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3.形成长效。要及时梳理并提炼作风教育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把作风教育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举措

(一)建立三项机制

1.建立督查机制。区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作风教育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增强抓落实的压力和动力,在全区形成上下同心、目标同向、落实同步的良好局面,确保作风教育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评议机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对作风建设的要求,建立作风教育整治评价机制,突出量化评议、日常考核,多方面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增强社会各界监督、评价比重。各单位作风教育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成绩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体现。

3.建立问责机制。坚决查处不落实之事,问责不落实之人。发现作风教育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搞形式、走过场,或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单位问题频发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坚决予以问责。

(二)强化三大措施

1.加大巡察力度。启动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工作,强化巡察监督,把群众、企业反映集中的部门或窗口服务单位作为巡察重点。要广开言路,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投诉,多方位收集反映作风问题线索。线索具体的,要迅速组织核查,做到快查快结。

2.严肃责任追究。对核查中发现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处理。对作风教育整治过程中履行职责不力的,视情节依据有关规定,对党组织予以检查、通报等问责;对党员干部予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对发现问题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的要坚决查处问责。特别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放过,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3.坚持通报曝光。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综合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专项通报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曝光力度,持续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的震慑。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的要优先于其他问题进行通报。

(三)做好三大结合

1.结合好“履职约谈”。全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四必谈”专项行动要求,做好履职约谈工作。把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意见建议作为重点,开展好对下级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开展好提醒谈话。

2.结合好节日廉情监督。各单位要把节日廉情监督活动作为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抓手,紧盯重点部位、紧盯关键节点。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日,节日前一周要开展教育提醒;节日前后和节日期间要开展明察暗访;节日后一周内要进行公示反馈。

3.结合好“微腐败”整治。深化“微腐败”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开展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定期部署调度、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切实整改处置。各牵头单位要积极推进各自领域的监督检查;各单位每月要按要求报送问题线索统计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作风教育整治工作机构,组织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作风教育整治工作。要对照各自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做到“定人、定责、定进度”,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走过场。

(二)强化宣传教育

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开设专栏、推出专题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作风教育整治的内容意义、目标要求、经验做法和进展成效,营造浓厚氛围。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鼓励奋发有为者、问责无所作为者、严惩胆大妄为者。

(三)明确责任分工

教育整治过程中,针对整治问题的不同,各相关单位要进行不同的分工。关于整治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难、重大项目推进慢问题,区纪委(监察局)为牵头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委(重点办)配合;各镇(街道、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相关单位为责任单位。关于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现象反弹问题,区纪委(监察局)为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局、区机管局配合;各镇(街道、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相关单位为责任单位。关于整治“庸懒散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区纪委(监察局)为牵头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法制办、区人社局、区农水局、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各镇(街道、管理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相关单位为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部门要按照分工对照具体问题拿出具体的实施办法,在责任期限内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并将相关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开展好教育整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严格履职尽责

作风建设是党委(党工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全区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要自觉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深入推进作风教育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主动抓、全程抓;班子其他成员要挑起“一岗双责”的担子,既管事又管人,职责权力覆盖到哪里,作风教育整治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善于发现问题线索,动真碰硬,严查严管,确保问题整治有力、问责到位。同时,要把正风肃纪与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统一起来,区分问题性质,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支持保护广大干部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并指派专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在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群报送联络员名单,群号:74800218),做到整治工作全程留痕,推动作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牵头单位每月定期向教育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教育整治工作牵头推进情况。各责任单位每月定期向教育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落实开展情况,并填写《全区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全区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推进纪实表》(见附件3)次月3日前上报教育整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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