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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本科教学环节的重要一环,是教学质量的重要体现。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原则:教务处制定要求,总体协调,对质量进行过程监控;各学院制定本院工作具体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

为加强对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使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要求,对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如下: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安排

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遴选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指导学生数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最多不可超过6名。应召开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动员会,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严格按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质量控制流程》操作,各学院要把好“选题”关。

①毕业论文题目由学生选定,也可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拟与所学专业有关的题目。

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必须与所学专业直接相关,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具有理论和实际意义。

③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要对所有题目进行严格审核并将最终确定的毕业论文题目。

④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所做的任何修改、变更必须经指导教师、学院主管领导审批方可。

学院应召开专门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定会,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学校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工作,如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或数据或经费来自某科研课题,请务必在《开题申请表中》标记课题来源,并请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审阅意见栏目中写明课题具体情况。

毕业论文(设计)培训、指导

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是教师的教学任务之一,具有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不得拒绝学院安排的指导毕业论文工作,指导教师应帮助学生深化对所研究课题意义的理解,推荐、介绍研究方法,在研究范围、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写作方法及撰写规范等重要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的毕业论文撰写进展情况,在《论文指导记录表中》应提出详细、具体的写实性修改意见。

开设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课程或举办相关的讲座,对学生进行科研和写作方法培训;加强学生学术诚信教育,宣讲学校关于论文中出现抄袭等现象的处理规定及后果。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

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应查阅、研究写作论文所必须的文献资料;学生论文写作应符合有关学术规范,写作体例可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基本规范》;毕业论文引用他人实验数据、调研资料、论点、结论以及其他学术研究成果或获得他人帮助,必须详细注明;毕业论文定稿后,要按学校统一规定的纸张规格和行文格式打印并装帧。

毕业论文(设计)相似性检验

①向学校提交论文时间:2019年4月21日前

②检测标准:

(1)相似性达55%以上为严重不合格,本次答辩不予安排。论文须重新选题或重做,半年后重新申请答辩。如论文相似率再次达到55%以上,论文按不通过计。

(2)相似性达54-35%为不合格,要求学生在论文指导教师指导下重新修改论文。在预答辩前5个工作日重新提交再次检测,再次检测同时学校安排匿名评审。检测和评审合格后方可答辩。检测和评审仍不合格,将推迟答辩。

(3)相似性达34-25%,对学生提出警告,要求学生自行修改。预答辩前3个工作日重新提交,再次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院内盲审

①院内盲审比例:100%。提交院内盲审的论文,应已经通过指导和相似性检测。

②评审程序:毕业论文(设计)以匿名形式,交由两位专家进行评审。进入答辩环节须获得两位评审专家的一致通过,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若两位评审专家一致认定为不通过,则需延期答辩,不得参加学院首次答辩。若两位评审专家意见不一,则该论文提交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审定,审定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③评审的论文中不得出现教师及学生个人信息。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①答辩比例:100%。

②凡出现如下情况情形者均不予安排首次答辩:

(1)指导教师在成绩评定中不建议答辩的;

(2)院内盲审未通过的;

(3)相似性检测重复比大于55%的;

(4)相似检测重复比在54%和35%之间,经二次修改仍未达到答辩标准的。

③若出现以上情况,学生需对其论文进行修改,至相似性检测通过后,学院另行安排答辩时间。

论文(设计)质量监控

各学院要严格论文(设计)评定质量标准,不得以学生实习、找工作等理由降低评分标准。

①对同一学生,原则上应分别指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论文评阅教师;指导教师不参加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②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对不遵守指导教师指导,不按学校要求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其毕业论文(设计)做出限期修改、论文(设计)不送审等方面的决定;

③论文(设计)评阅教师对未达质量标准的毕业论文应给予论文不及格评价;

④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对未认真准备答辩或经答辩发现毕业论文(设计)存在质量问题、诚信问题的学生应给予论文(设计)不通过、延期答辩等方面的答辩结论;对于两次答辩仍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学院不再提供答辩机会。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综合成绩分别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分综合组成,三部分的组成比例分别为40%,10%,50%,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优秀:85-100分;良好:75-84分;中等:64-74;及格:60-63分;不及格:60分以下),每个学院优秀率控制在毕业论文(设计)数的20%以内,良好的比例控制在45%以内,其它35%为中等、及格和不及格。本科生论文(设计)打分应保持与评语的一致性,避免评语雷同,打分随意,多篇分值一致的情况。

答辩:各学院要组织答辩小组,且每个答辩小组须由3-5名教师组成,指导教师应回避,即指导教师不参加对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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