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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在线(http://jwc.hainnu.edu.cn/ )由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主办

根据我校与台湾三所大学(台湾师范大学、台湾彰化师范大学、台湾屏东大学),韩国极东大学,韩国新罗大学的联合办学协议,商定2019年春季继续从我校选派优秀学生到合作大学交流学习。赴台湾院校交流学习的时间为一学期(2019年2月?2019年6月),赴韩国院校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年(2019年2月?2019年12月)。韩国极东大学、韩国新罗大学、台湾彰化师范大学、台湾屏东大学均能提供两个公费名额,其中五所高校自费名额不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在全校各学院选拔优秀学生(包括普通本科生,研究生)赴台湾三所学校交流学习,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各学院推荐,学校选拔,合作院校复审,批准后方可赴合作院校就读。

韩国极东大学仅在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体育学院和美术学院内选拔普通本科学生,不包含研究生。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院推荐,学校选拔批准后赴韩学习。

韩国新罗大学仅在外国语学院、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统学院(师范类)、教育与心理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旅游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和音乐学院内选拔普通本科学生。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院推荐,学校选拔批准后赴韩学习。

二、选拔条件

1. 下学期将就读普通全日制在籍大二、大三本科学生,研究生二年级学生,且目前就读专业与合作大学所开设专业能够对接(见附件1)。

2. 热爱祖国,热爱学习,品学兼优,自愿赴台学习,能圆满完成出境学习任务。学业结束后能立即返校继续学习,愿为祖国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3.语言要求:在校期间已修读韩语课程或者取得韩国语等级考试(TOPIK)初级以上等级证书的学生,优先考虑。(该项仅作为选拔赴韩国交流学习的条件)

4. 已修完所学专业的规定课程,无不及格课程,本科生专业课平均绩点不低于学位授予条件(文科≥2.5,理科≥2.0)。

5.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承担赴外学习的费用,已缴清应缴学校的各项费用。

6. 承诺履行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学习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三、具体费用

1.具体费用包含:报名费、学杂费(根据专业不同而调整)、往返交通费用、基本生活费、电脑及网络使用费、其他费用(详见附件2)。

2.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赴外学习期满后按时返校,退还保证金。

四、选拔程序

1.申请参加校际交换学习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学生校际交换学习申请表》(附件3);所在学院、研究生学院经过审核、选拔后,填写《海南师范大学交换生学生汇总表》(附件4),2018年10月11日前学院教务办、研究生学院将所有《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102室国际教育科,电子版发至邮箱424320773@qq.com;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2.选拔学生名单一经确定,应在一周内向学校缴纳出境保证金。

五、成绩管理

赴外交流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可转换为同一时期本校所开相近或相同课程的相应学分、成绩。交换学习期间成绩转换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六、学籍管理

1.学生赴外学习期间按休学方式保留学籍。

2.赴外学习结束后应按时返校,原则上回到原班级就读。若申请交换专业非原就读专业,原则上做降级处理。

3.返校后的学生,按《海南师范大学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学习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6586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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