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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增值税勾选认证平台网址:https://fpdk.tianjin.chinatax.g

发布时间:2023-12-12 22:47:42 思而思学网

天津增值税勾选认证平台网址:https://fpdk.tianjin.chinatax.gov.cn/

天津市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选择确认常见问题解答

一、 客户端环境配置问题

1.1 本平台运行环境?

1. 本平台支持WINDOWS XP(WINDOWS XP、WINDOWS7、WINDOWS 8、WINDOWS10)及以上操作系统;

2. 纳税人必须配置IE8及以上IE版本浏览器;

3. 纳税人在使用本平台前,需根据操作手册要求安装相关的控件及驱动(盘、安全控件和税务证书);

1.2 使用本平台电脑需要设置哪些?

1. 在浏览器中,把本平台的地址加入可信站点,并在可信站点的“自定义级别”-“设置”中,将全部选项启用,重启浏览器生效;

2. 在启动IE时,需选中IE的快捷方式,点击鼠标右键,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WINDOWS XP环境不用选择管理员身份运行)。

1.3 金税盘/税控盘驱动及安全控件的安装注意事项。

1. 按照《基础驱动及安全控件安装手册》安装;

2. 关闭IE浏览器;

3. 不要插金税盘或税控盘;

4. 在安装证书和控件的时候,需要选中安装文件,点击鼠标右键,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5. 清空浏览器缓存,再重新打开浏览器。

二、 登录问题

2.1 纳税人登录时提示输入密码错误,如何处理?

1. 纳税人只能插入金税盘或税控盘登录本平台,使用平台时,只能插入一个税控盘设备,不能同时插入其他设备;

2. 输入的金税盘或税控盘中的8位密码是盘中证书口令(不同于各省市局网厅登录时的CA证书密码);

3. 忘记证书密码,需联系当地盘的技术服务单位;

4. 连续7次输错密码导致盘被锁住的,需携金税盘或税控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重置密码或重签证书。

2.2 个别税控盘无法登录,登录时报“打开设备—未知错误”,但是纳税人的开票软件可以登录。不知道是盘的问题,还是驱动的问题?

1. 纳税人只能插入金税盘或税控盘登录本平台,使用平台时,只能插入一个税控盘设备,不能同时插入其他设备;

2. 此类错误通常是客户端驱动、控件等安装问题,请联系当地金税盘或税控盘服务单位解决;

3. Win8、win10系统需用选中IE的快捷方式,点击鼠标右键,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2.3 登录系统提示纳税人档案信息不存在,如何处理?

1. 需确认登录的网址,属于企业本省平台网址(特别是计划单列市,如青岛企业,不要登录到山东的平台网址上);

2. 请确认税控盘或金税盘是否插好,并且不能同时插入金税盘和税控盘;

3. 请确认驱动是否已正确安装,驱动问题请分别联系当地金税盘/税控盘服务单位的技术支持人员;

4. 请确认返回信息中的税号、信用等级等是否属于本企业、是否正确无误;

5. 若非上述问题,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本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及平台启用标志等是否在电子底账系统中设置成功。

2.4 在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时候报错“打开加密设备时验证用户口令—函数参数错误(0xB)”,是何原因?

1. 请检查是否输入了正确的CA证书密码;

2. 请确认盘是否被锁住了。

2.5 平台密码是什么?

平台密码是为了满足部分企业开票与认证操作分开的需求,在原有证书密码的基础上,在企业信息模块下,增加设置平台密码,只有同时输入证书密码和平台密码后,才能登陆本平台。

2.6 忘记平台密码后如何处理?

1. 密码遗忘后,如果您设置过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可通过它取消平台密码,登陆平台后,可根据需要重新设置平台密码;

2. 若没有设置过平台密码找回问题,或忘记找回密码问题答案,则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从电子底账系统中进行密码重置。

三、 操作问题

3.1 发票勾选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 关注界面上的当前税款所属期/勾选月份,您勾选的发票,将属于当前的所属期/勾选月份;

2. 已勾选的发票(代办退税发票除外)可以在发票勾选模块进行撤销勾选;

3. 每个所属期可以进行多次勾选操作;

4. 勾选的发票(代办退税发票除外),还未完成认证,需要完成确认操作,方可视为认证完成;

5. 扫描认证的发票不能也无需进行勾选操作;

6. 异常发票(发票状态为作废、失控、红冲等)不能进行勾选操作;

7. 当勾选的发票较多时,建议纳税人设置查询条件,分批进行勾选操作,也可选择使用批量勾选功能完成。

8. 已取得的发票在发票勾选模块查询不到时,请前往发票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3.2 批量勾选有哪些注意事项?

1. 批量勾选功能,可先下载模板文件,文件格式为excle 2003格式;

2. 所有单元格为文本格式,开票日期为YYYY-MM-DD格式的数字,如2016-03-03;勾选状态只能为:是、否。上传文件前,请先核对需要勾选的发票其“是否勾选”列数值是否为“是”(代办退税发票除外),否则无法实现批量勾选处理;

3. 可以批量勾选发票,也可以批量撤销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

4. 不想勾选的发票信息,可在上传文件中“是否勾选”栏次选择“否”保存后上传即可;

5. 上传的文件大小,不得大于500KB,若发票数量较大,可分多个文件进行上传。

3.3 确认勾选有哪些注意事项?

1. 抵扣确认勾选操作期为:当期已申报结束或征期结束后(以谁在前做为开始时间)至下期申报当天或征期结束当天(以谁在前做为终止时间)为可操作期间;

2. 退税确认勾选无操作期限制,确认数据归属在当月;

3. 确认勾选每个税款所属期内可多次操作;

4. 确认勾选的发票数据,是所有已勾选且未认证的发票数据;

5. 平台可获取抵扣申报结果信息,来判断本次确认数据是否归属为当期税款所属期,若在征期内已申报,平台转换税款所属期,本次确认的发票将回退,下期进行重新勾选确认,若征期内未申报,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尊敬的纳税人,目前尚未从征管系统中获取到您的申报结果,请您再次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若获取申报结果异常失败,则提示企业“尊敬的纳税人,获取征管系统申报结果异常,请您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提示纳税人需要确认是否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后,系统提示:(1)若选择“已完成申报”,系统会提示企业“本次确认不成功,系统会自动回退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数据,企业需在下一期重新进行勾选确认”;(2)若选择“未完成申报”,系统将提示“本次确认成功。”进入下一步确认操作。

6. 确认提交后,平台提供本次确认汇总数据表以及当期税款所属期累计确认的汇总数据,并可导出PDF文件,自行打印;

7. 确认操作完成后,视为认证完成;

8. 已确认的发票不允许且不支持撤销确认操作;

9. 往期确认勾选明细可通过“确认历史明细”模块进行查看;

10. 若企业当月无勾选的发票数据,可不用执行勾选确认操作。

3.4 发票查询有哪些注意事项?

1. 本平台提供近期和未到期(还未到认证抵扣期的发票)的发票查询功能;

2. 查询出的结果,包含发票基本信息以及发票认证、勾选情况;

3. 提供查询出的发票状态,如:正常、作废、失控、红冲等;

4. 提供查询出的发票勾选情况,如:已勾选(用于退税)、已勾选(用于代办退税)等;

5. 由于目前开具的发票信息数据同步到本平台需要1天,所以平台中不含当天开具的发票;

6. 销方离线开具的发票,在本平台无法查询到,在销方上传发票至税务局端后,方可体现在本平台中;

7. 若上述情况均不存在,仍然查询不到该张发票,首先确认是否为增值税发票,在全国发票查验平台中查询发票是否存在。

3.5 抵扣统计有哪些注意事项?

1. 抵扣统计报表中包含当期税款所属期的勾选认证和扫描认证的汇总数据;

2. 统计表中含发票份数、金额、税额合计等信息;

3. 统计表分四种票种栏次进行展现,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专票、货运专票、通行费发票;

4. 在完成确认操作后,最快当天即可查看本次确认发票的汇总数据,并体现在抵扣统计报表中;

5. 抵扣统计模块,展现勾选确认后变为异常的发票数据,此部分数据不能作为当期的有效抵扣依据,请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6. 抵扣统计报表以及异常发票清单均可下载,可根据需要自行打印;

7. 抵扣统计报表右上角有统计时间,方便企业实时掌握统计报表的汇总认证数据;

8. 大厅认证和网上扫描认证,认证的发票每天同步一次至本平台,同步时,更新抵扣统计报表。

3.6 退税统计有哪些注意事项?

1. 本统计表包括指定勾选月份内所有勾选认证为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统计表中含发票份数、金额、税额合计等信息;

3. 新增勾选认证数据会触发报表更新,当天勾选认证数据会准实时在本统计表中体现,请您关注统计表上方的“报表更新时间”;

4. 退税统计模块,展现勾选确认后变为异常的发票数据,此部分数据不能作为有效退税依据,请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5. 退税统计报表以及异常发票清单均可下载,可根据需要自行打印;

6. 退税统计报表右上角有统计时间,方便企业实时掌握统计报表的汇总认证数据;

3.7 代办退税统计有哪些注意事项?

1. 本统计表包括指定勾选月份内所有勾选认证为代办退税或扫描认证的代办退税发票;

2. 统计表中含发票份数、金额、税额合计等信息;

3. 新增勾选认证和扫描认证数据会触发报表更新;

4. 当天勾选认证的代办退税数据会准实时在本统计表中体现,当天扫描认证的代办退税数据会第二天在本统计表中体现,请您关注统计表上方的“报表更新时间”;

5. 代办退税统计模块,展现勾选确认后变为异常的发票数据,此部分数据不能作为有效代办退税依据,请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6. 代办退税统计报表以及异常发票清单均可下载,可根据需要自行打印;

7. 代办退税统计报表右上角有统计时间,方便企业实时掌握统计报表的汇总认证数据;

3.8 同一张发票既进行了发票勾选,又使用了扫描仪进行扫描认证,有什么影响?

1. 本平台会汇集所有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的发票,并进行去重,不会出现重复抵扣问题;

2. 对于代办退税专用的发票,只用于申报代办退税业务;

3. 对于既勾选又扫描的发票,如果勾选且确认为退税业务以勾选认证结果(用途为退税)为准,其他情况均以扫描认证结果(用途为抵扣)为准;

4. 为了避免引起企业的混淆,建议企业优先使用更为方便、高效、快捷的本平台替代原有扫描认证的方式。

3.9 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回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 跳转到下期后,没有在“确认勾选”模块进行过确认已勾选发票的操作;

2. 系统获取到的当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 在本平台确认勾选时,手工误点击“已完成申报”选项;

4. 回退功能在征期内有效。

3.10 哪些数据可以做为成品油经销企业购进数据/成品油生产企业票据认证的依据?

1. 发票状态为正常的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海关进口缴款书数据。

3.11 成品油生产企业进行成品油票据认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1.成品油票据认证勾选即认证;

2.成品油票据认证操作期为:当期已申报结束或征期结束后(以谁在前做为开始时间)至下期申报当天或征期结束当天(以谁在前做为终止时间)为可操作期间 ;

3.平台可获取消费税申报结果信息,来判断本次认证数据是否归属为当期税款所属期(消费税),若在征期内已申报,平台转换税款所属期(消费税),本次认证的票据将回退,下期进行重新勾选认证,若征期内未申报,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尊敬的纳税人,目前尚未从征管系统中获取到您的申报结果,请您再次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消费税申报工作”;若获取申报结果异常失败,则提示企业“尊敬的纳税人,获取征管系统申报结果异常,请您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消费税申报工作”;提示纳税人需要确认是否完成本期消费税申报工作后,系统提示:(1)若选择“已完成申报”,系统会提示企业“本次认证不成功,您需在下一期重新进行勾选认证”;(2)若选择“未完成申报”,系统将提示“本次认证成功”;

4.认证成功后,请前往“成品油认证统计”功能查询认证统计情况,可自行打印或导出认证明细数据;

3.12 成品油认证统计有哪些注意事项?

1. 统计报表中包含当期税款所属期(消费税)勾选认证的所有数据;

2. 统计报表准实时更新,具体请参看报表更新时间。

3. 报表统计数据不含认证后变为异常(失控、红字)的票据。

3.13 税款所属期(消费税)回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 系统获取到的当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2. 回退功能在征期内有效。

3.14 本平台看不到发票勾选、批量勾选、发票确认功能模块的原因可能有哪些?

1. 请确认您是否为转登记纳税人,且当前为转登记日的下期;

2. 请确认您是否是转登记纳税人转为了一般纳税人,但还未到生效日期。

四、 业务问题

4.1 每个税款所属期的勾选、确认时间范围如何计算?

勾选、确认勾选操作(不含退税、代办退税操作)期间为:当期已申报结束或征期结束后(以谁在前做为开始时间)至下期申报当天或征期结束当天(以谁在前做为终止时间)为可操作期间。

4.2 性质不同的出口退税企业在本平台的操作有什么区别?

1. 外综服企业/其他在本平台可以进行抵扣、退税、代办退税类认证操作。

2. 外贸企业在本平台可以进行抵扣、退税类认证操作;

3. 除上述两类外的其他企业在本平台可以进行抵扣类认证操作。

4.3 “抵扣勾选”模块可以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且尚未完成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除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1. 发票状态为正常且未超过抵扣时限的发票;

2. 正常发票,作废、冲红、失控等异常发票不在勾选范围之内;

3. 已扫描认证的发票不能参与勾选操作。

4.4 “退税勾选”模块可以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尚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除外):

1. 发票状态为正常的发票,作废、冲红、失控等异常发票不在勾选范围之内;

2. 已扫描认证的发票不能参与勾选操作。

4.5 “代办退税勾选”模块可以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尚未认证,且发票状态为正常的有【代办退税专用】标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冲红、失控等异常发票不在勾选范围之内。

4.6 在本平台完成抵扣认证、退税认证、代办退税认证都需要哪些步骤?

1)完成抵扣认证需要发票勾选(抵扣勾选、抵扣批量勾选)、发票确认(抵扣确认勾选)两步操作。

2)完成退税认证需要发票勾选(退税勾选、退税批量勾选)、发票确认(退税确认勾选)两步操作。

3)完成代办退税认证需要发票勾选(代办退税勾选)一步操作,代办退税认证勾选即确认,且不可撤销。

4.7 发票的可抵扣期限如何计算?

本平台区分按月申报纳税人和按季申报纳税人分别计算发票抵扣期限:

对于2017年7月1日零时后开具的发票,抵扣时限调整为开票日之后360日;对于2017年7月1日零时前开具的发票,抵扣时限仍为开票日之后180日:

1)按月申报纳税人的可抵扣发票的开票日期范围为:税款所属期当月1日往前满足抵扣期限之日起至税款所属期当月最后一日;

2)按季申报纳税人的可抵扣发票的开票日期范围为:税款所属期当季首月1日往前满足抵扣期限之日起至税款所属期当季最后一日。

4.8 本平台中一张发票在勾选且确认之后,在申报系统查询不到信息,是什么原因?

1. 申报系统对勾选认证发票的税款所属期判断有误:

申报系统误把勾选日期或确认日期所在自然月当做了该发票的税款所属期,比如平台税款所属期6月的可勾选确认时间范围为6月16日~7月15日,发票在7月10日勾选和确认,它的税款所属期应该为6月,但是申报系统是以勾选日期或确认日期所在的自然月进行判断,误将其税款所属期归为7月,导致企业在7月申报时,申报系统不显示此发票。

解决方法:咨询当地申报软件调整并支持勾选确认的发票。

2. 申报系统中开票日期180天/360天以内的发票才允许申报抵扣,其有效期计算方式和平台可能不一样,导致部分发票被过滤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关于180天/360天有效期的计算规则如下:

1)按月申报纳税人的发票抵扣期限为:税款所属期1日前180日/360日至税款所属期所在月份最后一日;

2)按季申报纳税人的发票抵扣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季度首月1日前180日/360日至税款所属期所在季度最后一日。

解决方法:咨询当地申报软件调整并统一按查询平台的口径。

4.9 企业通过平台已经勾选了,结果发票丢失、损坏或者对方开错作废了,该怎么处理?如果企业要是通过平台勾选后,做了确认也做过申报抵扣了,又该怎么处理?

在发票进行确认之前,已勾选的发票都可以在“发票勾选”模块进行撤销勾选;已确认(或扫描认证的发票)后又变为异常发票后,可在申报抵扣后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

4.10 三证合一的企业,老税号开的发票能否也在本平台上进行操作?

如果税务机关在局端的征管系统正确的维护了新旧税号的对应关系且同步到了电子底账系统,则使用变更后的新盘即可查询到新、老税号的数据。否则只能查询到新税号的发票。此种情况需与主管机关进行联系处理。

4.11 抵扣统计/退税统计/代办退税统计模块中异常发票清单是什么数据?如何产生的?是否可以作为申报依据?

抵扣统计/退税统计/代办退税统计模块中的异常发票清单,是在勾选确认之后产生的异常发票,含作废、失控、红冲和异常发票,此部分发票虽然正常完成了勾选认证,但是不能作为参与申报的有效依据。

4.12 企业已经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但在平台中仍显示为未申报?

1. 各地的网上申报系统未将申报结果及时同步到综合征管系统;

2. 系统调用综合征管系统申报结果接口出错或超时。

4.13 在本平台中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是否也可以勾选?

可以。按照现行政策,只要能在本平台里“退税勾选”模块可以查到的正常状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除外),都可以进行勾选。

4.14 哪些企业有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模块权限?

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模块对成品油经销企业和成品油生产企业开放。

4.15 本平台对转登记纳税人有哪些控制?

(一)、浙江省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入口https://fpdk.zhejiang.chinatax.gov.cn/

(二)、甘肃省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入口https://fpdk.gansu.chinatax.gov.cn/

(三)、山东省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入口https://fpdk.shandong.chinatax.gov.cn

(四)、青岛市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入口https://fpdk.qingdao.chinatax.gov.cn

(五)、江西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入口https://fpdk.jiangxi.chinatax.gov.cn/

(六)、深圳市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入口https://fpdk.shenzhen.chinatax.gov.cn

(七)、北京市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入口https://fpdk.beijing.chinatax.gov.cn/

(八)、天津市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入口https://fpdk.tianjin.chinatax.gov.cn/

(九)、吉林省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入口https://fpdk.jilin.chinatax.gov.cn:4431

(十)、天津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入口https://fpdk.tianjin.chinatax.gov.cn

1.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已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

2.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以后应当持税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选择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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