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小学学校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具体情况

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小学学校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尤为必要。

小学学校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1】

一、预算管理制度

1.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务会议成员为组员的预算编制领导小组,根据局预算编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计划。根据区局审核通过后下发预算情况,按时间节点和项目明细安排各项支出。

3.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4.根据内设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在学校内部进行指标分解、审批下达,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5.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6.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规定时间内于校务公开栏内公示。

二、收入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上级的收费规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收费项目及价格,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在校公示栏公示。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三、支出管理制度

1.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支出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2.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3.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学校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

4.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5.加强支出审核。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学校负责人签字方可入帐。

6.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7.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上级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8.经费报销制度:

(1)商品和服务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使用范围及规定:

①范围:商品和服务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分三大类,分别是生均公用经费、定额经费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具体按项目明细支出,不得移作它用。

②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规定的报销手续,对校产设备作好详细的登记,每学年末由保管员将校产设备有关情况报总务处、校长室。

③购置的物资应有经办人,在购置前经总务主任审核、校长审批。

④购置物品一律入库后再平领用单领取使用,购物发票由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校长审批后报销。

(2)差旅费报销规定:

①外出开会、学习、培训等,评相关通知标准报销。

②师生团体外出租车,凭活动通知及发票由领队、分管领导确认,校长审批。

③签字顺序:经办人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校长审批。

(3)午餐费退款规定:

①每学期末结算一次。班主任统计清单发至学生家长,多退少不补。

②退款程序:班主任造好清退表册;学生逐个签字;总务主任复核,校长审批,交财务处入账;学生签字领取现金。

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1.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根据本校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学校行政或校务会议对采购申请进行讨论,表决通过后在校公示栏公示,由总务处负责落实采购。

2. 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3.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吴江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以及采购、验收、支付流程。按规定做好询价等相关工作,根据优质优价原则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4.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经总务处、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按合同规定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证明,按要求登记入库。

5.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的内容。

五、资产管理制度

1.学校固定资产实行定期清查、定期盘盈盘亏、采购物品及时登记上册、专人保管制度。账本与实物保管实行分开管理制度。

2.合理设置岗位,总务主任、资产管理员、实验室及专用教室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班主任等负责学校相关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3.学校资产购置应在预算计划内进行,严格按照购置流程进行采购,程序、手续合规合法。

①办公用品由学校安排人员负责购买,零星购买须填写请购物清单,校长审批,1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购买由校长会研究决定。

②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由总务处、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拟定清单,经校长办公会审核,落实专人负责订购,并做好入库登记。

4. 学校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5.定期清查盘点、核算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进行处置资产。按有关规定办好报损和报废手续,报损报废要逐级申报、审批。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①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以报废。

②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以报废。

③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逐级报批。

④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账,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账册。

⑤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可拆卸零件作维修使用,或交总务部门处理,不得继续存放在仪器室内。如外卖需两人在场签字确认。

6.建立资产台账,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等内容。

六、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2.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3.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学校内部的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

6.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7.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8.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

七、合同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所有合同应由学校法人审批签字,或法人授权归口管理负责人签字报法人审批,加盖学校公章后有效,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2.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3.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4.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5.财会部门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应当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6.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加强对合同登记的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与单位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7.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合同发生纠纷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八、决策机制制度

(一)决策内容

1.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意见和措施;需要向区社会事业局、镇党委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学校的中长期规划、重要政策和制度以及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重大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和措施,机构设置等重要事项。

(3)学校党政工作报告、工作计划的审议制订和年度经费预算、决算的制订及调整。

(4)校党、团组织建设、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作风建设、队伍建设、行风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的重大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5)安全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公共性事件的应对和处置等重要事项。

(6)行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7)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2.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

(2)讨论决定推荐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及推荐申报区级以上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

(3)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

(4)其他应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干部任免、奖惩。

3.重大项目安排

(1)讨论决定单位1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基建项目,一次性购物总价在1万元以上的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审批。

(2)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和仪器设备采购等。

(3)其他应由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

4.大额度资金使用

(1)校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2)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金安排(除上级规定的之外)。

(3)其他应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决策原则

1.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统一认识,以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2.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除紧急和特殊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三)决策方式

1.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根据不同内容、不同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主要的方式有:校长办公会议、行政会议等。以上会议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同时参与讨论和决策。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也应参加以上会议,并参与讨论或参加决策。

2.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实行票决方式,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对涉及广大教职工切实利益的决策需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根据表决结果形成教代会决议。

小学学校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2】

一、基本原则:一保运转、二保教学、三保安全、四保维护、五保积极性。

二、开支范围: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的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

三、使用比例:学校日常校舍维修、仪器、文体设备及图书的购置水电、通讯等学校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经费不得少于45%。教师继续教育的职工教育经费和培训费不得少于5%。教学业务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教研、文体活动、实验实习、宣传费等支出,不得少于40%。学校交通和租车费不得高于5%。其他费用不得高于5%。

四、管理办法:

1、期初编制好经费使用计划,每季度可微调。

2、严格按使用比例安排资金,不突破,不挤占,力求每期略有节余。

3、凡购置的商品在政府采购目录上的大额办公用品(价值在1万及以上)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渠道获得;一次性购买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至1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商品,必须报中心校批准;应记入学校固定资产帐的物品不论价值多少必须报教育局批准、采购中心备案方可购置。在设施设备购置中,要指派两人以上一同采购,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帐,物品先由保管人员登记。入库后再领取使用,归还要登记,有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4、严格遵守《昆山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5、认真参加各类教师培训,由学校安排的培训教师报销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资料费、住宿费。

6、水电要厉行节约,安排专人管水电,专线管照明,确保用电安全。

7、不报手机费,学校办公室只设一部有线电话,不准用于办私事。

8、学校对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等进行维修,要编制维修预算,由中心校领导具体安排,教师代表参与管理、议价、验收,详细清单要公示,并实行报告制度。小学一万元以下、中学二万元以下维修项目由中心学校审批;小学一万元以上、中学二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要呈报县教育局商县财政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完工后要申请验收和决算审计。

9、实验实习、信息技术教育所需开支据实报销。

10、师生参加的各类文体活动,少先队活动等费用据实报销。

11、教学管理的各项开支依据相关考核方案及行政决议执行。

12、学校要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在校内公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13、票据的管理和审批

⑴、原始单据的取得,不论金额大小,一律为税务机关的统一发票,不得使用思而学教育收据。

⑵、所有票据都要做到印章齐全,手续完备,

⑶、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实行“校长一支笔”签字审批。

14、财务报账员须知

⑴、原始凭证的预审

学校财务报账员受理本校业务经办人的票据时,须对原始凭证进行预审,包括:

①、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②、复核经济业务金额的准确性;

③、审核经办人、审批人的签字是否完备,并符合单位审批权限的规定;

⑵、原始凭证的整理

财务报账员对预审合格的原始凭证按照支出项目进行整理、归类、粘贴、编号,并核清张数、金额。

⑶、报账单的填制

①、记录原始单据。根据整理、归类好的原始凭证填写由理财小组成员、报账员和学校负责人签字的“报账封面”。

②、填制“收支原始凭证汇总表”。 报中心学校审核后对整理好的原始凭证,按照支出明细进行汇总,填制“收支原始凭证汇总表”,要求项目填写齐全,注明支出明细科目、报销金额、单据张数、资金来源和支付方式等。

五、本办法于发布之日起执行。

小学学校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3】

一、学校各部门、仪器室、体育器材室等组室所需采购物品应履行请购手续。

1.学校实行请购、审批、采购制度。价值在2000元以下物品,使用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请购单(学校网站“教技室”栏目中下载表格),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递交校长审批同意后,由总务处确定人员进行采购。

2.凡价值在2000以上元的物品,采购前须由总务处核实请购单,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递交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二、属政府采购项目的物品:

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凡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一律按规定报请高新区,由高新区采购中心采购。

三、物品购进后,应交财产管理人员验收、登记、填写入库单,再由申请的部门、组室领用。

四、因申请采购或购进失误,造成购进物品浪费、损失的,在查清责任后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操作流程:

1.各部门负责人,仪器室、实验室负责人,体育器材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教学中器材使用情况,特别是仪器室、实验室、体育器材室负责人要经常清查易耗品库存情况,及时提出请购申请。

2.填写物品请购单,交分管领导。

3.校长批准后交总务处采购。

4.物品交相关人员登记入库。

附:分管领导

杨立群(副校长、教导主任):教学物品的采购;

温琴芳(副校长、教科主任):教科研活动中的物品采购;

张秋花(德育主任):德育工作中的物品采购;

钱 刚(教技主任):仪器室、实验室、体育器材、图书室、电脑耗材等涉及教技方面的物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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