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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残疾人补贴政策及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1-09 06:31:20

在社会上面需要对老人,小孩,孕妇让座,对带弱势群体需要提供一定的帮助。国家对待残疾人士特别是给予了相应的福利。对残疾人的不同方面进行不同程度的补贴,我们也需要对这类人群给予一定的关爱,因为他们是十分需要他人的呵护。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最新镇江残疾人补贴政策及创业扶持政策,仅供参考。

一、镇江残疾人补贴政策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各地扩面对象保障标准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执行。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30、9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落实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根据各地低保标准调整同步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调整及照护市场劳动力价格变化等情况合理测算,在省定标准基础上适时进行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两项补贴的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

二、镇江残疾人创业扶持政策

镇江市区残疾人自主创业机构一次性纾困补贴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镇江市区范围内因疫情影响停业的残疾人自主创业机构,且自主创业残疾人本人为镇江市户籍,在市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一年以上。
二、补贴标准
利用自有住房开办的残疾人自主创业机构,按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纾困补贴;租用市区住宅开办的,按2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纾困补贴;租用市区商铺开办的,按3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纾困补贴。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补贴对象向机构所在辖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镇江市市区残疾人自主创业机构一次性纾困补贴申请表》,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房屋租赁合同;
(2)身份证、残疾人证;
(3)承诺书;
(4)其他相关材料。
(二)审核。各辖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对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报区残联复审,复审通过后在区残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发放。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残联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并按规定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补贴对象申请补贴时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情形的,均不予享受。存在弄虚作假、渎职、冒领创业补贴的,按规定进行处置和追责。
(二)所需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三)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逾期未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
(四)各辖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五)本细则由镇江市残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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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镇江残疾人补贴政策及补贴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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