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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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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政策

军转干部的工资待遇政策性非常强。国家在各个时期都对军转干部的工资待遇有明确的规定,目前执行的是国发[2008]8号文件,即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6年度及以后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

(1)分配到机关的

分配到机关的军队转业干部,比照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到地方所任职务低于原军队职务的,职务工资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在军队担任师团级领导职务的,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工资标准)。

按专业技术干部移交的,如到地方所任职务低于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

(2)分配到事业单位的

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比照与其军队职务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按专业技术干部移交的,被聘用到管理岗位的,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被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如基本工资低于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的基本工资,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绩效工资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规定执行。

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待遇,按同职务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地方人员的规定执行。

(3)分配到企业单位的

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等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务员职级及与军队职务的对应关系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和办事员。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对应关系为:厅(司)长对应巡视员,副厅(司)长对应副巡视员,处(县)长对应调研员,副处(县)长对应副调研员,科(乡)长对应主任科员,副科(乡)长对应副主任科员。公务员的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二十七个,每个职务对应相应的级别,如国家级正职为一级,国家级副职二至四级,县处级正职十二至十八级,县处级副职十四至二十级,等等,每一个级别又分为若干个档次。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一般五年晋升一个级别,两年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不同的级别档次有不同的工资标准。

国发[2008]8号文件中,有“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和“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的表述。那么哪些是相对应的职务等级和相当待遇的职务呢?一般来说,地方的正厅(局)级对应部队的正师职、技术6级,副厅(局)级对应副师职、技术七级,正处(县)级对应正团职、技术八级,副处(县)级对应副团职、技术九级,正科级对应正营职、技术10级,副科级对应副营职、技术11级,科员对应连职和技术12级以下职级。在职务等级相对应的情况下,同等条件人员一般只是同期参加工作、同期提职、相同的教育程度等。

不同性质单位的工资构成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的工资由四个方面构成:一是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二是津贴,三是补贴,四是奖金。基本工资是工资结构的主体,也是确定公务员退休金、抚恤金等项目的主要依据。津贴主要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审计人员津贴、警衔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信访人员补贴等,女职工还有卫生用品补助费等。公务员的补贴制度还在改革之中,有待将来的配套法规做出具体规定。奖金实际上是指公务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凡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公务员均可享受。津贴、补贴和奖金是公务员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各地工资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地方津贴、补贴上面,在经济发达、财力充足的地区,津补贴在工资中占的比例较大;而一些财力匮乏的地区,津补贴的数目很小,但这大体和各地消费水平相适应。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其工资构成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目前,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 10个等级,1到10级分别对应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7个等级、中级3个等级、初级3个等级。岗位工资主要由岗位等级来定,岗位越高,该项工资就越高;薪级工资则与工作年限直接挂钩,工作时间越长,工资就越高。绩效工资的分配由国家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引导,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实行国家统一管理。

▼企业

企业拥有分配自主权,分配形式呈多样化,由于企业单位的行业性质不同,生产经营的范围和模式不同,其工资制度和标准差异较大。如有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有的实行计件工资,还有的是年薪制。就是同一个企业,其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工资构成也不同。目前大多数企业实行的是基本工资(保底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奖金的分配形式。

关于军转干部的工资套改问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

军转干部的工资套改,主要是指基本工资的套改。依照国发[2008]8号文件的规定,转业到机关(含参公单位)的军转干部,其职务工资除原在部队担任师团职领导职务的外,其他均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如副团职参谋、干事、助理员和技术9级干部,按副调研员确定职务工资,正营职按主任科员确定职务工资,以此类推。级别工资的套改相对要复杂一些,目前是以2006年7月为截止点,先根据当时的学历、任职时间和套改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级别档次,再根据此后的职务变动情况和五年晋升一次级别、两年晋升一个档次进行滚动,直到转业当年。在津贴、补贴方面,不同的职务等级有不同的标准,军转干部按照地方同职务等级人员的标准执行,如副营职干部,执行副主任科员津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

转业到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中的岗位工资部分,按文件规定,聘用到管理岗位的,按照职务对应关系直接套改,如正团职(技术8级)套5级,副团职(技术9级)套6级,正营职(技术10级)套7级,以此类推;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般参照同级别管理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技术岗位等级。薪级工资部分的套改办法和公务员的级别工资类似,按着国家规定执行。除了基本工资之外,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分配办法。目前,许多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是按照现工作岗位确定,新进军转干部一般安排在普通职员的岗位,拿普通职员的绩效工资,与原在部队担任的职务没有关联,军转干部对此意见较大,但这个做法并不违背文件中“绩效工资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规定执行”的精神。

▼企业

分配到企业的军转干部一般按照国发[1995]19号文件规定确定基本工资,即“按照本人原在军队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军衔(文职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四项之和80%的数额,就近就高套入所在企业相当职务的工资标准(不含奖金和各种补贴)”,其他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按所在企业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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