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公积金基数调整通知
各位同事:
根据衢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城建局通知,社保基数、公积金基数于7月调整。现就社保申报、缴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社会保险、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和标准(参考下表):
16年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 |||
险种 | 缴费基数 (下限与上限) | 缴费费率 | |
单位标准 | 个人标准 | ||
基本养老保险 | 2596-12930 | 14% | 8% |
基本医疗保险 | 2596-12930 | 5% | 1% |
重大医疗 | 5 | ||
失业保险 | 2596-12930 | 1.0% | 0.5% |
工伤保险 | 2596-12930 | 1.00% | 不承担 |
生育保险 | 2596-12930 | 0.50% | 不承担 |
公积金 | 1530-19782 | 12.00% | 12.00% |
二、缴费基数变化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五险缴费基数下限由2419调整为2586,上限有12095调整为12930.
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限由1350调整为1530,上限由17454调整为19782。
失业保险费率由1.5%下调为1%,工伤费率由1.28%调整为1%。
三、社会保险费基数确定方法:
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在2015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夜餐费、加班费、年终固定奖金、年奖)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平均收入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
四、此次社保基数、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将在7月工资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