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么新乡有哪些公租房可以申请,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新乡公租房申请条件
1、无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均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重点供应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企事业单位建设的单位租赁住房,优先供应本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居住,房源有剩余的,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社会家庭或个人供应。
2、申请人申请新乡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在计算人均住房面积时,只计算申请人在新乡市区内的住房。申请人申请平原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泉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在计算人均住房面积时,只计算申请人在相应区内的住房。
3、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已承租一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5、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予以保障: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居住,因房屋被征收,在本市市区内无其他住房的;
(三)在本地工作的市级以上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烈军属、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家庭;
(四)无子女的孤老家庭。
二、新乡公租房申请材料及手续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