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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有哪些公租房可以申请,附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

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么珠海有哪些公租房可以申请,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本市户籍的应保尽保低收入家庭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或续租),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3年以上);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城镇户籍(需提供居住证)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2.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5.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

符合前款规定,年龄35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可以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孤儿年满18岁后,如符合前款规定可独立申请。

二、本市户籍的其他低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3年以上),共同申请人可为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指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办理了本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6.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5万元。

二、珠海公租房申请材料及手续

一、珠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人将准备齐全的资料提交到所属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如实填写《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登记表》,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或续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共同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口(属本市受理地以外的其他辖区户籍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证)需提供受理地居住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均应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之日前连续十二个月的收入证明、工作单位所在地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日之前连续十二个月的纳税申报额清单及社会保险扣除记录清单。无工作单位或失业的,由地税部门出具无纳税申报和社会保险扣缴证明;

3.无工作单位或失业的,需提供申请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有效期内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岗位推荐情况及连续十二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

4.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5.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已达退休年龄并领取养老金的,应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领取养老金证明资料。无养老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无领取养老金证明资料(备注:家庭收入包括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等。按照国家规定优抚对象依法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和护理费等待遇;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教育奖(助)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给予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的特别扶助金等,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

6.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需要提供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属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提交婚姻状况证明资料,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明;目前单身的需提供单身居民承诺书(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裁定)书复印件,子女归男方或女方抚养,但实际生活中是由女方或男方抚养的,需居委会调查清楚后开具证明;丧偶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8.申请人(不得是共同申请人或其他人员)中国建设银行存折或建行储蓄卡号复印件。

二、珠海其他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人将准备齐全的资料提交到所属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如实填写《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登记表》,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或续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共同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口(属本市受理地以外的其他辖区户籍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证)需提供受理地居住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均应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之日前连续十二个月的收入证明、工作单位所在地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日之前连续十二个月的纳税申报额清单及社会保险扣除记录清单。无工作单位或失业的,由地税部门出具无纳税申报和社会保险扣缴证明;

3.无工作单位或失业的,需提供申请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有效期内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岗位推荐情况及连续十二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

4.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5.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已达退休年龄并领取养老金的,应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领取养老金证明资料。无养老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无领取养老金证明资料(备注:家庭收入包括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等。按照国家规定优抚对象依法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和护理费等待遇;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教育奖(助)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给予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的特别扶助金等,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

6.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需要提供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属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提交婚姻状况证明资料,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明;目前单身的需提供单身居民承诺书(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裁定)书复印件,子女归男方或女方抚养,但实际生活中是由女方或男方抚养的,需居委会调查清楚后开具证明;丧偶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8.申请人(不得是共同申请人或其他人员)中国建设银行存折或建行储蓄卡号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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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珠海租房补贴如何申请(附申请条件材料网址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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