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四川省购房补贴政策,农民购房补贴规定

故事

刘凌峰的心情不再那么忐忑,随着泸州“购房补贴政策持续一年”的消息坐实,作为碧桂园?生态城的营销负责人,他觉得心中的这块石头算是落地了:“今年的细则会有调整,但政策延续对楼市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川报观察客户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国内房地产去库存的大背景下,四川不少市州正在推出一些新政策,其中“购房补贴”成为最重要的政策推手,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目前至少有12个市州已在当地推出“购房补贴”,努力推动房地产行业进一步去库存。

刺激楼市去库存

多地补贴政策“顺延”
 

3月18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稳定经济增长的意见》提出:凡购买纳入补助范围内房源的居民,政府给予200元/平米的补贴政策继续实施一年。“该举措不仅让利于民,也对泸州的房地产市场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15年泸州房地产销售面积相比大幅增加,除了政府部门积极出台相关措施稳定市场外,各大开发商也积极推出了适合泸州市民消费的产品,去库存效果明显。

去年以来,全省多个市州推出了购房补贴,经过近一年的实际运行,多数城市的结果让人满意。刘凌峰告诉记者:“泸州这个政策的作用还是很明显的,从去年4月份开始启动以来,市场反应很积极。”以碧桂园?生态城为例,今年2月销售额为1.6亿元,3月销售为1.2亿元,这样的销售额即使放在成都也是不错的业绩,说明泸州房地产销售已进入了一个比较良好的阶段。邦泰地产宜宾市场营销负责人黄武告诉记者:“去年6月,宜宾开始针对住宅项目推出补贴政策,对以刚需项目为主的宜宾市场,刺激作用相当明显。”他所在的邦泰国际社区项目,政策实施之初月销售可达到300套以上,目前也保持在每个月200套左右的销售速度。

不过,去年不少市州出台的这些政策时限多为半年或一年,目前将陆续到期。到期后,新的补贴政策是否会“上马”?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包括内江、宜宾、达州、德阳在内的多个城市已宣布顺延“购房补贴”政策。但在细则方面,一些市州则有调整。

细则微调“加码”

购房补贴因城施策


在各市州购房究竟将如何进行补贴?记者了解到,多个市州都将购房补贴的上限确定为200元/平方米。这一标准是我省统一规定的么?

对此,四川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程刚表示,对于购房补贴的具体金额标准,省上并没有统一规定,“省上负责提思路,各市州根据库存量、库存类型、财政实力等因素,各自制定实施细则。”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目前地方从房地产行业获取的财政收入大约为500元/平方米,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比较适中。

在补贴政策顺延的同时,泸州、内江、德阳等已都对补贴时限和补贴内容进行了微调,而加大政策力度是主要方向。黄武告诉记者,今年宜宾的补贴政策覆盖更广,不限户籍,不论住宅还是商业,都可以享受。“如果没有政策支持,市场销售估计会下降30%。”除宜宾外,其他市州细则调整也在覆盖范围、政策实效、补贴发放等方面给出了更大的补贴力度。

此外,加大对农村居民进城购房的支持力度,也是最明显的政策调整之一。据了解,泸州在这次的微调中突出,“对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在享受补贴的基础上,另给予每套1万元补助”;德阳也新增“农村居民购房给予每套5000元补助”的规定;西昌市则在3月23日推出规定,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2017年在西昌市城区规划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农村居民,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市财政按每平方米200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我们已经收集到了12个市州对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补贴的情况,并且还在继续收集。”程刚这样告诉川报观察。 



相关链接部分市州调整购房补贴政策

德阳市



在德阳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购买者不论户籍是市内还是市外、城镇还是农村,购房者可获得每平米200元补助,每套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农村居民购房的,将另给予每套5000元的补助。

变化解读:新增农村居民购房给予每套5000元补助。

时限:3月1日?9月30日



泸州市



在泸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企业相关项目新建商品住宅(已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外)和享受补贴的最高销售限制价格的房源,纳入购房补助发放范围。凡购买纳入补助范围内房源的居民,政府给予200元/?的补助;对农村居民在城市规划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且将户籍迁入购房所在地转为城镇户籍的,政府另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助。

变化解读:新增农村居民购房给予每套1万元补助。

时限:3月18日?2017年3月17日



内江市



据内江市棚改办,内江市决定将“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给予80元/?的财政补贴”政策延长一年。

变化解读:政策时限延长一年。

时限:1月1日?12月31日



宜宾市



宜宾市出台《个人购买商品房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凡在宜宾市翠屏区中心城区和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购买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房性质的期房和现房的(车库、车位、仓库、仓储等除外),不论是否宜宾市户籍,不论购房面积大小,均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助。

变化解读:补助政策解除购房户籍限制和购房面积限制。

时限:1月1日?12月31日



达州市



达州市对“中心城区市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商品房补助金”的发放进行了调整,11月30日前提出购房补助申请,核实通过的将给予房屋建筑面积8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

变化解读:统一调整购房补助申请时间为11月30日前。

时限:2015年6月10日?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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