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郑州产假新规定
根据现行的规定,晚育女性再享有规定的假期外,还会增加30天。如果难产还会增加15天,共计143天。取消晚育奖励之后就少了30天,但是新的计划生育条例将改为产假128天,这样的无论晚不晚育都有多30天的产假。
具体规定为:企业事业组织、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职工,符合规定生育的,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外,还增加产假三十天。这意味着,女职工的生育假不变,仍为128(98+30)天,配偶陪产假十五天。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继续享受“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奖励和优待。
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结算
1、产前假期间
妊娠七个月以上,女职工可根据具体情况向用人单位提出请产前假的申请,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即可享受两个月的产前假。在这期间工资应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放。
2、保胎假期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女性职工在保胎期间的工资应按照所在单位病假的待遇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女性职工在胞胎期间只能按照病假的标准领取工资。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则根据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3、产假期间
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以及丈夫在陪产期间的工资标准都不应低于本人的标准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