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武汉产假工资国家规定,武汉产假工资如何发放谁发的怎么计

武汉产假新规定2017年

产假规定
正常产假:98天;
奖励假:30天;
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增加15天;
妊娠不满12周流产:30天;
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45天;
妊娠28周以上引产:98天。
【注意】: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都可享受产假待遇;
2、生育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不再作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属于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证》仍作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

陪产假规定
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其配偶生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

产假工资规定
女职员产假工资:
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产假天数);
男职工产假工资: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护理假津贴=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护理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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