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贺州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标准,贺州公务员绩效工资比例

 具体到公务员工资,中国公务员工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占比部分约为40%,下一步实施预算报告之后,公务员基本工资占比将上升至45%左右。前述接近人社部专家认为,较为合理的情况是,公务员基本工资能占到总收入的70%。

前述接近人社部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目前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的权限集中在中央,全国执行统一标准。本次提高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除了惠及700多万名公务员,各级人大、政协,以及一些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等在编在职人员,也都将按相应的基本工资标准来执行。

提高基本工资

2015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其中明确,今后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将每两年调整一次,至于调整的幅度,主要是按照公务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结果,并综合考虑当年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来确定。

在《方案》下发之后,去年全国各省的公务员基本工资都有上调,而且调整的时间是从10月1日起。按照每两年调整一次的规定,实际上,这就意味着,今年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将再次提高。

2015年公务员基本工资上调幅度较大。像公务员中最低级别的办事员,基本工资标准是从630元提至1320元,但由于公务员涨薪是与养老保险缴费同步实施,因此从调整后的结果来看,公务员涨薪的幅度并不大。按照去年人社部公开的说法,以全国平均水平计算,大约是月工资人均实际增加了300元。

据前述接近人社部专家介绍,在《方案》出台之前,公务员基本工资大约只占全部工资的30%,其余70%多为各种津贴补贴。去年经过上调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再加之对过去滥发的津贴补贴部分实施严格控制,使得公务员基本工资占比提高至40%左右。预计未来几年,再经过两三次的调整基本工资之后,公务员工资中的基本工资占比将会超过津贴补贴。

2015年实施的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主要是在提高公务员基本工资的同时,把过高的、滥发的津贴补贴降下来。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对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只能由中央来决定,各地必须按照中央划定的标准来执行,而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是由地方财政承担,长期处于不透明的状态。现在中央调整公务员工资占比结构,最根本的目的,还是要实现对公务员工资的有效管控。

前述接近人社部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去年人社部等方面在调整公务员工资结构的同时,还要求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擅自提高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还规定省部级正职的津贴补贴每月减少650元,基层办事员的津贴补贴要每月减少220元。

在今年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之后,按照每两年调整一次的规定,下一次对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将会是在2018年,具体到有多大的涨幅,则要根据当年的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还要将公务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进行比较,才能最后确定公务员的基本工资究竟涨多少。

加强配套改革

据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介绍,按照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通行规则,公务员工资水平一般均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如加上福利待遇等,其全部收入基本是处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中等偏上位置。具体到中国,从上世纪90年代、尤其是近十多年来,除2011年、2012年外,公务员工资水平均高于企业平均工资和国有企业平均工资,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比例关系相近。

那么,为何国内却对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特别是涨工资意见很大?苏海南的解释是,在2006年之前,国内群众对公务员工资收入的议论并不多,反映意见也不大,最近几年发生变化,其主要是三方面的原因。

他说,一是近年来曝光的部分公务员贪腐问题较为突出,同时也有一些机关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甚至还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二是目前公务员收入分配不够透明,造成老百姓不了解全面情况,容易引起误解和错判,认为凡是公务员工资收入都不低,甚至都拿多了;三是有的公务员确有一些社会上没有的福利,如个别机关仍分福利房等,加之公务员又没有参加社保缴费,退休金替代率却明显高于企业职工。

苏海南认为,按照中央近年来的反腐规定,再结合去年实施的公务员工资和养老缴费联动等一系列改革,现在公务员工资改革已经取得较大进展。比如,公务员工资和养老缴费联动改革,既调整了公务员不合理的工资结构,还没有使公务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工资水平有所下降,这明显又有利于促进养老金并轨改革。

对于人社部等方面强调的公务员工资正常运行机制,苏海南的分析是,健全正常调整机制就是要改变目前工资调整无规律调整的状况,使公务员工资水平随国民经济发展、比照追随企业管理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相应及时调整。

不过,要彻底根除地方滥发公务员津贴补贴,还涉及到现在中央与地方财政分灶吃饭现状。苏海南建议,财政部门应主动抓好财政“分灶吃饭”的配套改革,切实解决目前各地有钱的多发津补贴,无钱的少发津补贴甚至欠发部分工资的乱象。其外,还要健全公务员全部收入及其调整全面纳入各级财政预决算方案的程序性制度监管办法,由各级人大审议监督,同时要强化监察、审计、财政、人社等部门的监管,严格查处违规多发钱的地方、部门和责任人,真正做到在国家规定的制度、政策外,各地不能、也不敢再多发一分钱。

另外,对于公务员尚无科学定员标准、队伍庞大、数量偏多的问题,苏海南的建议是,各级编制部门要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抓紧研究明确各级政府管理流程、机构、职责、权限如何进一步改革优化,并明确全国、各地到底应该配置多少公务员,进一步精干公务员队伍。与此同时,有关主管部门还要尽快研究,如何真正建立起公务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的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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