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最新各地限购政策【全文】

限购来了,房子越来越少了,限购政策层出不穷,今天社保网就为大家收集了各地限购政策,仅供参考!

【河北涿州出台限购措施 非当地户籍限购1套住房】

河北保定涿州市市政府出台《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天起实施。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二手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住房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杭州楼市出新政 扩大限购实施范围】

杭州住保房管局于3月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3月3日起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包括扩大限购实施范围、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和增设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措施。

《通知》还增设了针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限购措施,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南昌限购令出台 暂停向在市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居民售房】

从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8日晚,南昌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除个别区域外,南昌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或无住宅但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未成年人不得在市区购买住宅。

【南京住房限购新政:主城区本市户籍居民全面限购第三套房】

南京市发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一)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青岛出台限购措施 16日起正式实施】

青岛市出台保持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在市区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下同)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六区四市,下同)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本通知自2017年3月16日起正式实施。

【赣州成江西限购第二城!本市居民限购1套 外地人受制约】

记者从赣州市政府获悉,赣州从14日起启动“限购令”。这也意味着,赣州成为继南昌之后江西第二个实行房产限购的城市。《通知》明确,在赣州中心城区无住房或在中心城区非限购区域内只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限购1套商品住房。

【石家庄住房限购政策连夜出台!3月18日起外地户籍限购1套】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本意见自2017年3月18日起实施,适用范围为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和高新区。

【三亚加码楼市调控:第三套房及以上商业贷款停贷】

三亚市出台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广州楼市新政:单身限购一套连续社保3年变5年】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以上政策规定自2017年3月18日起执行。

【郑州出台限购新政:明起补缴社保、个税也不管用了】

据郑州市房管局,各级审核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对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住房时提交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审核,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北京楼市调控升级 实施“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

今日下午,市住建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北京楼市调控进一步升级。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另外,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长沙楼市新政:首套房首付3成,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

对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属于省、市、区引进人才和公务工作调动的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有关部门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长沙市外湖南省内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5%;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

【保定出台限购令:莲池区等非本市户籍主城区限购一套】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意见提出,调整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购房政策,暂停向拥有主城区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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