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最低工资目前尚未公布,但我们不妨了解一下2017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吧!
人社部更新了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已有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山东、海南、重庆等9个地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2190元,为全国最高。
12月13日,人社部劳动关系司公布《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根据2003年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记者注意到,13日最新公布的这份涵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资标准情况,还单独提及了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
按省份排名来看,最低工资标准中(第一档),最高的前5个省份是上海、天津、广东、北京、浙江,分别为2190元、1950元、1895元、1890元、1860元。
根据人社部数据,最低工资标准垫底的省份为青海,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70元,而比青海稍高的则是湖南,为1390元,两个省份均未突破1400元的“关口”。
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高。根据人社部数据,2011年到2015年,全国分别有25个、25个、27个、19个、27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过,在2017年,相关情况出现了一定变化。
今年5月,有媒体记者从地方人社系统获悉,根据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人社部决定在一段时间内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时间,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且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同一天,人社部劳动关系司公布的《全国各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则显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中,北京最高,为21元,其次是天津,为19.5元。
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第一档,上海最高,为2190元。深圳(2030元)与天津(1950元)分列第二、三位。
第一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北京最高,为21元。天津(19.5元)与上海(19元)分列第二、三位。
拓展阅读:
从浙江省人社厅了解到,2015年11月起,浙江省一、二、三、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860元、1660元、1530元和1380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2.7%、12.9%、13.3%和13.1%。
行政区类别 月最低工资标准 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186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7元)
二类地区:166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5.2元)
三类地区:15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3.8元)
四类地区:13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2.5元)
浙江省地区划分明细
一类地区:杭州市区、余杭区、宁波市区、温州市区
二类地区:萧山区、富阳市 、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乐清市、瑞安市、湖州市区、绍兴市区、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绍兴县、新昌县、金华市区、义乌市、永康市、东阳市、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
三类地区:淳安县、临安市、建德市、永嘉县、洞头县、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兰溪市、浦江县、武义县、舟山市市区、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衢州市、江山市、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丽水市区、青田县、缙云县。
四类地区: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磐安县、龙泉市、云和县、景宁县、松阳县、遂昌县、庆元县、嘉兴市区、海宁市、平湖市、桐乡市、嘉善县、海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