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201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7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年天津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2017年天津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近日,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关于2017年度全天津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7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日前公布,自2017年4月1日执行。
《通知》公布2017年度本天津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180元,月平均工资为5265元;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772元,月平均工资为6731元。2017年1至3月份已办理退休的,不再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
此外,根据《通知》,2017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同步出台。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159元和15795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896元。
政策解读
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
社保缴费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标准是职工上一个年度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包括每个月发的工资、年终奖、津贴和补贴等。拿天津来说,2017年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指他在2017年1月-2017年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缴费基数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原则上社保缴费基数就是参保人的实际工资。但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均设有上、下限。今年天津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159元和15795元。这个数字是怎么来的呢?很简单,分别是平均工资的60%和300%。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实际工资比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那么最多也只能按照上限来缴纳社保,如果你的实际工资低于平均工资的60%,那么不管低多少,都必须按照下限来缴纳社保。
到手的工资会变少?
如果你在去年工资一点都没涨,并且没有任何补贴,年底公司也没有发放年终奖,那么2017年度你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不变的。但大部分人的工资水平是有一定程度上调的,并且很多人在春节之前也拿到了年终奖,在这种情况下,你的社保缴费基数就会上调。
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缴存基数的变化,意味着你每个月缴存的社保会更多,这个无需多言。而下限的调整同样会对很多人产生影响,因为现在有很多企业都是按照最低标准来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如今下限上调,也意味着每月缴纳的社保也会上涨。
还有一部分人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那就是需要自己缴纳社保的群体,比如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今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731元,这是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的标准。如果按照6731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731元与3159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此外,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3159元。也就是说,如果你是自己缴纳社保,而且一直是按最低标准缴纳,那么下月开始,你要交的钱就会更多了,因为最低标准已经提高了。
退休后的养老金会多吗?
有人会认为社保基数上调是件坏事,因为这将导致自己到手的工资变少。其实,这并非是一件坏事,比如在养老金方面,缴费基数高了,实际到手的工资可能变少,但是个人养老金账户中的钱也会变多,理论上讲,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会变多。
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另外,对于企业来说,虽然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对社保负担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但同时随着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措施的落地,企业的负担最终有望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