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最新江门房地产限购政策是怎样的

江门市实行住房限购政策为:江门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7〕9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对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定位,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相关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土地供应管理

(一)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新建商品住房消化周期6个月以下的有关市、区,在显著增加供地的同时,须加快供地节奏,盘活存量土地的开发。消化周期较长的区域,要减少供地。

(二)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在不改变土地规划出让条件的前提下,竞配建人才公寓、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现房销售面积或商业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二、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综合土地成本、项目前期均价、周边价和区域价等因素,合理确定申报预(现)售项目的申报指导价。对不接受价格指导、影响区域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暂不办理价格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等方式变相提高房价,否则将暂停有关项目的网签并责令整改。项目房价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申请调整。

三、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一)江门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二)非江门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拥有1套住房但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非江门市户籍家庭提供半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通过提供补缴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的非江门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的劳动合同及本市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同意引进或纳入政府管理服务备案的非江门市户籍院士、领军人才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出具证明,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四)在我市无住房的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家庭,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五)上述限购政策的执行区域为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及新会区会城街道。

四、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30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6〕26号)等文件规定,对我市限购区域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如下:

(一)居民家庭在我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二)居民家庭在我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或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三)居民家庭在我市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四)对在我市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五)上述政策的执行区域为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及新会区会城街道。

各级金融机构要严格贷款审查审批,防止虚增房价套取银行贷款。严格审查首付款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坚决杜绝“首付贷”。严格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防范通过虚假收入证明、虚假流水、虚假交易骗取贷款。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和舆论引导

继续发挥我市房地产市场稳控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市场异动情况的监测、分析和管控,及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联合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工商、城乡规划、金融、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机构行为。重点严查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包括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不明码标价,另行收取未标明费用,私下收款或以收取渠道费、电商费等形式价外加价;中介企业虚假宣传、哄抬房价、捆绑销售等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

加强舆论引导。各新闻媒体、网络平台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倡导理性经营和理性消费理念,正确引导房地产市场预期,防止虚假不实信息和无事实根据的猜测、评论歪曲、误导消费市场。对有关机构或个人涉及捏造信息、散布虚假消息、造谣滋事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坚决予以查处。

六、各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根据本地区市场情况及时主动采取措施,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2日

晚上,江门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楼市调控政策,明确规定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对江门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对非江门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拥有1套住房但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对非江门市户籍家庭提供半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补缴不算。

随着政策的落实,江门正式加入珠三角限购城市之列。腾讯房产联系多位江门楼市业内人士,来听听他们的想法,一起探讨本次限购对江门楼市的影响。

莫志华:增加首期款,刚需有影响

中原地产江门营销副总监莫志华表示,通过限制交易、提高银行按揭首付比例等措施抑制本地、外地大量投资需求,而二手交易限制这些严控政策并没有实施。他认为,江门作为三四线城市,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只有3个月,这是暂时供应量严重不足的现象。由于4月18日杜阮地块超高价成交,造成当地政府压力加大、开发商及市民心理预期非常紧张,加上地块供应趋紧,高成本地块必然会造成楼价的上升。虽然江门楼市在调控大背景下,但土地市场竞争升温,预计近期江门楼市稳中向上的形势将继续。另外,本地人还可以买第三套,而鹤山台山开平等市没有限购,政策不算严控。暂时影响不大,但有些影响,特别是增大首期款及限制外地人购房为重点。

梁耀军:限购政策对外海楼市有一定冲击

珑山居营销总监梁耀军表示,本次限购对外海几个项目影响比较大,因为外海楼盘主要客户都是中山客,幸好附近几个项目的洋房去货已经差不多,但是一些大面积的产品在未来的销售中将会出现较大的影响。新政之后,不排除更多中山客会选择在中山购买。

罗清朋:江门新政基本跟上月中山限购一模一样

裕隆基策划经理罗清朋表示昨晚新出的楼市限购政策跟上月26日中山出的限购政策基本上一模一样。同时也兼顾了分区域施政,但是没有将鹤山纳入“限外”显然留下了给广佛投资客炒作的空间。本地客户首次购房要30%首付,取消原来的20%,显然也是对刚需不利。

张泽顺:新政主要调控购房者,不是调控市场

时代世家营销经理张泽顺表示本次新政,本地人限三套,很多人还有空间,可能引起合条件且有条件的人去抢。他表示,受影响只是银行按揭部分客户。这个新政他认为主要调控购房者,不是调控市场。

楼市分析师华哥:新政给鹤山市场带来无限商机

江门楼市分析师华哥表示,新政限购限价的阶段性效果会显现,在短时间内房价会出现部分微调的趋势。但一些高品质的项目很可能会延迟销售,躲避危险期。

限购限价后,一些稍差的项目或是远离中心城区的项目(新会乡镇以及鹤山)会有较好的成交情况。华哥表示本次新政完全封死了外地投资客在江门市区投资的机会,确实有点严格。但是给了鹤山市场无限的机会,外地渠道商将会更加凶猛杀进鹤山市场。

李松杰: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天鹅湾营销经理李松杰表示江门加入限购城市大军意料之内,珠三角9城,之前仅剩江门跟肇庆没有限购政策,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对于本次新政,如果是为了保障本地客户购房优势而限外的话,政府可以限制项目网签比例,比如一个预售证不能超过30%非江门户籍,这样既保证本地客户的购房优势,又能避免一刀切限外。

大家都在看